珠海市泽涛粘合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珠海市泽涛粘合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01月16日至2014年0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519050,联系电话:0756-7716611,传真:0756-771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珠海市泽涛粘合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珠海市泽涛粘合制品有限公司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东荣路西 | 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珠海市泽涛粘合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在该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本项目新增建筑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1栋,约680㎡;仓库1栋,约300㎡;容积100 m3、125 m3、200 m3、250 m3储罐各1个。改扩建完成后,形成年产聚氨酯(改性)粘合剂、聚氨酯漆稀释剂及其他化工产品(胶黏剂、粘合剂、固化剂、水性涂料、水处理剂等)约3.65万吨的规模(主要生产产品及规模详见《报告书》P26)。 |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液、去离子水制造的浓水、办公生活污水。其中设备清洗废液将作为原料在下一次生产时投入釜内使用,不外排;去离子水制造的浓水经简单酸碱中和后达标排放,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2)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源为锅炉燃油废气、生产废气、投料灌装废气、厂房、仓库、储罐区无组织挥发废气。本项目不新增锅炉,年增加30吨的燃油用量,锅炉使用含硫率不大于0.035%的0#柴油作为燃料,锅炉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气先经冷凝器处理,冷凝产生有机溶剂接入冷凝总管旁的密闭冷凝废液储罐,做危废处理。未冷凝下来有机溶剂同过滤废气及投料灌装废气一同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储罐设置氮封,并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通过加强通风减少厂房、仓库无组织废气对工人及环境的影响。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滤渣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冷凝废液、再生废液、含有机树脂的废抹布、废空桶等,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通风系统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拟采用适当的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设备噪声进行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在回收的62份个人调查表中,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56.5%的公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赞成,43.5%的公众表示无所谓,0%的公众表示不赞成。在回收的5份单位调查表中,均赞成项目的建设。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