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湾区粮库餐厅及厨房装修工程
受珠海市金湾区储备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金湾区粮库餐厅及厨房装修工程(招标编号:GDJZ2015-G001C)进行邀请招标,欢迎收到邀请函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报价上限、完工期
1. 项目名称:金湾区粮库餐厅及厨房装修工程;
2. 项目内容: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万陆仟伍佰贰拾叁元玖角整(¥96523.9元);
报价上限为:人民币玖万陆仟伍佰贰拾叁元玖角整(¥96523.9元),超出该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 完工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来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登记证明(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受到珠海市建设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书面承诺)
7.投标邀请函.
8. 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投标人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4 月 30 日~ 5 月 7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2、3、4、5、7项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
1、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5 月 21 日 09:0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21 日 09:30
3. 投标/开标地点(以下列地址前选■为准):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联系人:伍洪毅联系电话:0756-761421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联系人:吴细培 联系电话:189****9198
传真:265178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金桦支行
户名: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001 ***684 10525 0127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农商银行香洲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2 0000 0057 7942 3
珠海市金湾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