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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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近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海荣居小区某业主擅自在楼顶占用公共空间违法搭建钢架房。该业主在今年1月份违法搭建钢架玻璃房已被依法拆除,现又利用节假日隐蔽抢建。我局执法人员当即发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经多次做思想工作,业主逾期仍未拆除整改。2018年11月9日,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联合海山街道执法队,依法对该处抢建的违法建筑实施迳行拆除。严厉打击利用节假日抢建的违法行为。
拆除前:
拆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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