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举行市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专场)
5月26日,珠海举行市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专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对《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相关解读。
到2025年,全市技工(职业)院校培养现代产业发展需求技工10万人以上
5月2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以服务现代产业发展、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提出建设一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为珠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将我市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技工人才集聚高地。
到2025年,全市技工(职业)院校培养现代产业发展需求技工10万人以上,支持企业建立培训中心50家以上,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50万人次以上,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4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40%以上,居全省前列。
最高补贴100万,鼓励培养技能人才,促进技能人才就业
扩充高技能人才队伍,拥有高质量教育机构是关键。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吴少强介绍,《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实施服务现代产业发展行动,其中,在建设现代产业专业集群方面,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共建一批与我市现代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专业集群。每个专业或校企合作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重点倾斜支持民办技工(职业)院校。
同时,《实施方案》也鼓励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培训中心,支持中小企业联合共建跨企业培训中心。支持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面向行业企业和社会提供培训服务。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关于拓宽技工供给渠道,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市外技工(职业)院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推动技工教育大发展,老师、学生最高可获1万元补助
有“好老师”才能有“好技工”。《实施方案》强调了打造一流师资队伍的必要性,提出每年遴选一批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自主参加素质提升培训,按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民办技工学校新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学生深造也有“奖”。《实施方案》同样支持与国(境)外知名行业协会和院校合作办学,开设专业学院、共办新兴专业,引进国(境)外专业课程体系和优秀教师,按“一事一议”给予经费支持。支持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出国(境)培训或游学,每人最高给予1万元资助。
针对已经毕业,但仍有进修需求的青年,《实施方案》鼓励组织开展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16至24周岁青年以及本市失业人员参加“回炉”技能提升培训。按每人每年最高8500元标准给予机构培训补贴,补贴最长2年。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按同等档次上浮30%。
放宽技能人才入户标准,鼓励在珠海就业、创业
为了让更多高技能人才“留”在珠海,《实施方案》也提出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取得《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合格证》和参加“回炉”培训合格的人员,以及经珠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认定取得相应技能证书的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办理入户。
同时,将按规定取得相应技能证书的技能人才,且在本市就业创业的,比照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最高补贴标准(1500元)给予个人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待遇。
奖励由区财政先行拨付,避免申报者来回跑动
财政如何保障以上奖励的发放?市财政局副局长章革表示,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共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相关资金补贴办法,所需资金按市、区现行税收分成比例共同分担。同时,为方便各类扶持对象申报和提高工作效率,所有项目资金均由属地区级财政按规定先行拨付,事后市、区两级财政再按比例结算,避免申报者来回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