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尊敬的辖区居民:
您好!为更好地掌握我市潜在公共租赁住房对象(指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以及超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又买不起普通商品住房的群体)住房需求情况,为制定我市 “十二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建立 “保基本、多层次、宽覆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提供科学依据,实现“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目标,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定于 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采取自行填报和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凡本市无私有住房,年可支配收入2万元以下的个人或年可支配收入4万元以下的家庭。其中:1、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的个人(或家庭),应实际居住在本市3年以上,总资产不超过15万元。2、非珠海市城镇户籍的个人(或家庭),限定为在珠海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填报。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个人或家庭不在本次调查之列。有固定单位的个人(或家庭)填完调查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由供职单位统一报辖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只需一方填报;只有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单位的一方在本单位填报)。无固定单位的个人(或家庭)填完调查表交辖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加盖公章后,由辖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统一报辖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届时我们将及时做好调查表的回收工作,请予以支持配合。(调查表可以在市住规建局网站,网址:http://www.zhzgj.gov.cn/)。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让您我共同努力,为实现和谐人居、共建美丽珠海做出贡献!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