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南湾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63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保障产业用地供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拟开展[南湾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中06-30地块的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田心路以南,东朗路以北,东临新南路,总用地面积4532平方米。
(二)法定图则情况
06-30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4532㎡,容积率为1.8,备注:规划,为草埔污水处理厂安置用地。
(三)规划调整后情况
06-30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为3.9,备注:规划。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湾1号路南湾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田心路和新南路交口西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23265,传真:(0755)2891821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南湾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6-30地块规划调整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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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南湾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6-30地块规划调整图.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