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围绕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的战略部署,出台了《福田区2013年度社会管理重点领域法治化实施要点》,以18项具体工作和改革措施统领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制度建设情况
按时保质反馈立法意见和建议。配合市法制部门、市人大法工委及市各职能部门,对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立法文件草案,充分征求全区各部门意见后,认真汇总、反馈我区意见,做到件件有回复。本年度,共对32 件市级立法草案等文件,提出意见建议190余条,为市政府了解基层工作情况,确保立法实效提供了有效参考。
严格按程序制定区级规范性文件。区级规范性文件制定前,以区智库议事会、专家咨询会等形式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征求各方意见形成草案,经区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在福田政府在线或福田区政府公报上公布,同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今年以来,我区按照上述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33件,基本涵盖全区经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
清理区级规范性文件,使全区依法行政有据可循。对全区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5件,因被新出台文件取代而废止2件,因过期失效1件,同时清理出拟做出修订的规范性文件8件,列入下一年度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广开言路,畅通民意表达途径。探索建立多层次、多途径的民意表达和互动机制,充分吸取群众智慧,确保行政决策的民意导向。如利用“两代表一委员”下社区活动,充分收集民意,征集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如利用福田政府在线开展政务公开和网络问政,设置“民生信息平台”,对本年度20项民生事实,开展民意调查,公开征询群众的意见,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如对推动香安学校教育综合配套改革项目等八项涉及社会管理领域重大改革决策,以“答辩会”形式举行听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群众以及外籍友人的质询。
谨慎决策,对重大事项进行评估。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在决策前分别进行法律、社会稳定等方面评估,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区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如对3500套企业人才住房分配项目计划、对福田人民医院后期项目房屋征收项目,均在充分评估后,予以决策。本年度,经区法制机构审查的区政府及各部门重大决策事项11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570余条,有效管控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未出现因决策不当引起的不稳定因素。
民主集中,完善决策程序和规则。制定《福田区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市民代表列席重大民生议题暂行办法》,在全区范围内招募市民代表50名,建立列席市民代表信息库,组织市民代表参与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民生事项议题,进一步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修订完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办理上会事项。今年以来,共召开政府常务会24次,集体讨论决策议题147项。
三、规范机构职责法定化和规范化情况
健全部门岗位职责规范。根区编委编制文件核定的职责、编制数和领导职数,督促指导47家区直行政类单位全部建立了岗位设置表及岗位职责规范。积极向市主管部门反映、协调因承接市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中出现的权责不一致的相关事项。
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及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18家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资格,制定《福田区行政执法处罚信息公开方案》和《福田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在福田政府在线开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专栏,对全区18个执法单位的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裁量标准、执法人员、执法结果等信息持续动态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截止目前,已经更新586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及2273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行政审批改革事项目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9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52项,行政服务事项93项,承接省、市下放或委托给区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45项。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发布《福田区2013年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福田区2013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目录》。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本年度,我区暂未收到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但是我区积极配合市政府复议部门工作,向市政府报送行政复议工作报告,组织相关部门搜集资料、核实情况,为市政府复议部门决定是否受理相关复议申请提供基础资料。在区级层面,区法制机构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各类行政复议申请11件,转送办理4件,受理7件,其中,复议维持6件,1件正在办理中。
积极组织出庭行政诉讼应诉。积极组织各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本年度,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宗,由于2宗案件的审判须以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目前2宗案件均中止诉讼,无具体行政行为被市相关部门予以变更、撤销或确认违法。在区级层面,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以区直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7宗,已审结6宗,均有相关部门行政首长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其中驳回起诉的3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宗,原告撤诉2宗,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胜诉率100%。
五、行政监督情况
健全法制机构,充实法制工作人员。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区法制机构足额配备工作人员。目前,区法制机构现有编制8人,实配8人,专职复议人员为2人,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年度办案经费、办公设施等均能得到保障。同时,进一步充实全区法律顾问团队,在全市聘请了14名在金融、房地产、征收补偿、城市更新、工程建设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作为我区法律顾问。
完善监督机制,实行全流程行政监督工作。运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全过程实施同步监督。制定了福田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共随机抽查46宗案卷,进行对照检查,撰写评查报告,对评查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如现场证据的收集及证据链的形成、笔录制作、案卷归档等事项,要求各部门马上整改,并在今后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2013年,区政府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2件;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45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14件,上述建议、提案均于2013年9月6日前办理及答复完毕,办结率100%,答复率100%。
六、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区四套班子领导、全区各部门行政首长、分管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代表200余人,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部门顺应新形势的需要,着力解决依法行政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氛围,使法治成为中心城区的显著特质和竞争优势,为建设国际化先导城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着力培育各级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建立多层次的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如开设全区法制大讲堂,组织开展《深圳市商事登记改革制度前沿问题》讲座、邀请区法院院长在全区领导干部参加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上作法律培训及案件点评。本年度,我区共开展5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学习人数达500余人(次),全面覆盖我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扎实开展部门专业法律学习工作。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均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了编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活动百余场,累计参加学习4000余人次。如区法制办开展了两轮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法律培训,邀请市法制部门相关负责人对300余名执法人员授课;又如区采购中心组织全区210多个采购单位的采购负责人和采购专员及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项学习新发布实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区采购工作。
七、普法情况
整合资源和网络,构建普法大格局。整合全区普法宣传资源,构建体系化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区年度普法工作既统一于“六五”普法总体规划,又服务于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按照行业、基层两条主线,充分发挥各普法单位的优势,开展有特色的普法宣传工作,打造福田普法品牌。如组织全区30余家普法成员单位和20余家律师事务所,集中统一行动,在深南大道两侧开展“法治大道”主题活动和户外普法活动,打造“12.4”普法宣传风景线。
明确目标和对象,推送普法项目资源。开展公务员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升活动,推动“法律进机关”,组织全区公务员开展网上法制教育和测试活动,为法治城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全区84所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次以上。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社区构建平安和谐的环境。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强化细胞功能,创建和睦文明家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区域经济稳中向好发展。
创新载体和方式,强化普法工作实效。在全区94个社区均建有法律服务室,设立130个爱心调解站,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以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所所结对”为平台,创新开展“小课堂普法”、“小案例析法”、“小调解释法”活动,打造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品牌。
八、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再创佳绩,为全国基层治理探索新路。继2012年9月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成功通过司法部组织的社会管理创新成果项目鉴定后,今年1月15日,“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再次通过专家评审,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正式批准立项为全国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法制日报》(4月6日4版)专版予以宣传报道。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的成果已受到国家决策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将为我国新时期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出一条新路。
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诉讼过程中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修订《福田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增加刚性规定,建立同法院的常态联系机制,督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以区直机关为被告的4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均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部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被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等各大媒体予以宣传报道。通过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进一步强化了我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改善了行政应诉工作环境。
评估区级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对全区依法行政的规范指引作用。对全区23件已公布实施一年后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全面审视区级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取得的效果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下一步的修订、废止提供参考。如《深圳市福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实施办法》使城市更新工作有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工作效率大幅提升,2012年度,我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工实施率、规划批准率位居全市各区前列,区政府被评为2012年度市城市更新工作先进区,但在评估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具体解决方式。
下一步,我们将把中央关于“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转化为开展年度法治工作的新动力,全面创新推进福田法治城区建设,为福田人民提供更加公平、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