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新增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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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为规范志愿服务行为,强化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方便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获得志愿服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志愿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5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新增志愿服务组织予以标识并公告,名单如下: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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