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司法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紧密围绕开展以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化先导城区的工作重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班子、强队伍、抓学习、促工作,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治宣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取得了骄人的工作新成绩。
一、2014年主要工作成绩及亮点
(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班子队伍建设
1.深入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实现观念转变。组织全局党员观看了《焦裕禄》等8部党内教育片,深入开展了学习焦裕禄精神和***兰考***精神活动;开展了“一把手上党课”活动2堂次、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4堂次;组织学习讨论会10多场次,督促全局18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副科)撰写心得体会***篇次。
2.主动开展听取意见活动,促进作风转变。聚焦“四风”找问题、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找问题,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邮箱、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和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回收征求意见表67份,共收集对局领导班子的意见11条、建议15条,并建立了问题台账。召开听取意见专题“会诊”会,找准、抓住“班子”或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推动工作整改。局“一把手”亲自牵头撰写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重点写清“四风”突出问题,还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了剖析。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分别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结合区委实践办的要求,分别对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反复修改,针对存在问题逐项提出了操作性强、便于监督的整改措施。
4.强化基层调研走访,紧密联系群众。我局成立了4个下基层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11次,组织撰写专题调研报告3篇。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天安和上沙两个挂点联系社区走访了困难群众家庭,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表示节日祝福,进一步拉近了党群距离。孟漫副区长和揭德才、胡星宏等局领导还带队深入对口扶贫单位和平县林寨镇石江村访问贫困户,向村办学校小学生派发书包文具,筹捐款项扶持地方经济发展。
5.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制定“一方案一计划一清单”,提出了领导班子整改措施13条,处级领导干部整改措施36条;废、改、立制度共25项,其中新修订制度20项,新制定制度5项;完成13项自选动作,实现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矫正安帮的“六个转变”。
(二)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扎实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认真梳理所属职能,明确各项行政职权及责任。经认真梳理,我局共有行政职权16项,其中行政处罚类1项,行政检查类2项,行政指导类7项,其他行政职权类6项。在梳理过程中,我局在原来12项行政职权上删减了1项行政指导“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增加了1项行政指导“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增加了4项其他行政职权,并报送了36项的需求数据。
(三)以提升市民法治素养为主线,拓展法治宣传新空间
1.推出“两微一园”普法新形式。在全市率先建立普法“微平台”,创新推出微信普法,全年共推送普法脱口秀产品节目250条、普法图文信息600条,制作了《中国梦?法治梦》法治公益宣传短片;建设景田法治公园,在公园景观内以艺术形式融入“深圳法治发展历程”、“敢为天下先——深圳法治探索”、“古代格言”、“说法解字”、“弟子规节选”等法治文化元素,使市民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2.推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雨计划”新项目。结合我区“社会创新百舸行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区教育局,提出“新雨计划”,运用社会专业力量加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依托维德法律服务中心招募志愿法律工作者组建项目团队,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开发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法律普及产品,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有系列地为全区15万余名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
3.创新开展法治城区建设“众议汇”活动,搭建公众议事平台。组织律师以及来自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嘉宾代表围绕 “社会法治建设的多元参与及创新探索”的主题,分别从社会法治建设、企业责任、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律师作用空间、多元责任和价值重构等多个角度各抒己见,与会嘉宾进行了主题分享和交流,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
4.启动 “1978—2014影响中国的法治图书评选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全市首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题活动,结合深圳第十五届读书月、“12.4”法治宣传月活动,联合区法制办,以区政府名义,联动法治周末报社、凤凰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等单位,举办“法治的突破”法治文化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法治图书的评选,组织了阵容强大的评审团从108本法律图书中评选出《论法治》、《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法治秩序的构建》等10本图书。邀请李步云、刘仁文、徐忠明等法学界名家举办新民说法治通识文化系列讲座,自11月1日启动仪式以来,历时一个月时间,邀请了中国“法治三龙”——江平、郭道晖、李步云等知名法学家在福田会堂共同参与致敬典礼活动,与全区近千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法律人回顾国家“法治的突破”的历史时刻,营造作者、读者互动氛围,带动新一轮的法治学习潮流。
(四)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2014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63宗,成功调解10625件,调解成功率为98%。
1.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强化基层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所所结对”工作和“爱心调解”站点建设,着力推进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社区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并拨付经费更新派驻调解室硬件设施,完善多元化社区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新设立了驻会展中心地铁站、福田汽车站人民调解室,成立了区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和建筑工程劳资纠纷人民调解组织。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12月派驻调解室共调解矛盾纠纷12569宗,调解成功11521宗,调解成功率为94%,同比调解成功率上升2个百分点。
2.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利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扎实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14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4033宗,调解成功13667宗,调解成功率为97.4%。排查纠纷354件,预防纠纷156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涉及人数6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6件,涉及人数450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5件,涉及人数31人。
3.推广“法律服务五进社区”活动。推广莲花街道景田社区“法律服务五进社区”工作经验,实现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一是推进法律宣传进社区。建立法律图书角,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编制法治文艺节目,依托13个法制宣传栏以及法律课室、社区法治宣传网络版块,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二是推进法律咨询进社区。设立法律热线,组织社区法律服务专员、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以及法律专家开展“会诊式”咨询,重点解决群众的疑难法律问题。三是推进法律代理进社区。通过引入多家优秀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进社区法律服务站,定期收集居民法律需求和服务意见,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展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折扣代理活动。四是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推进“一站式”社区法律援助,对涉及经济困难群众、重大维稳事件、民族宗教问题等方面纠纷开辟“绿色通道”,畅通法律援助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五是推进专业调解进社区。建设“调委会+结对律师+行业协会成员”调解骨干队伍,健全“社区法律服务站—派驻人民调解室”热线联系机制、联动联调机制,交流调解工作经验,共享服务资源与信息,推进社区物业管理等新型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力促“社区纠纷,社区解决”。
(五)以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为重点,充分发挥律师队伍的法律服务优势
1.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针对“税制改革”问题,区司法局联合多个职能部门以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前往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律师所进行实地调查,并多次召开相关调研工作会议,形成《辖区律师行业税负问题》专题调研报告。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设立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工作。成立了专门的调研小组,形成了《关于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设立国际律师法律服务中心的调研报告》。
2.大力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支援平台。一是指导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有效连接志愿法律服务资源和民生需求。运作一年多来,已招募了全市256名来自104家律师事务所的志愿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开展了23次志愿法律服务的理念传播活动,举办了14场公益法律沙龙,为低收入居民、外来劳务工等弱势群众以及各类民间公益组织提供140宗志愿法律服务。二是推动福田区青年律师服务团的发展,搭建青年律师与辖区创业企业、小微企业的沟通平台,鼓励福青团通过提供志愿法律服务和“质优价廉”的收费服务,满足创业小微企业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的空间,开拓更广泛的业务、能力发展空间。2014年4月中下旬,就华强北租户到期纠纷事件,组织福田区青年律师服务团和维德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作为第三方,为业主、商户、公司企业提供现场的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发挥律师排调社会矛盾、保障群众权益的积极作用。
3.建立法律服务人才库。组建“福田区法治城区建设律师顾问团”,建立“福田区社会管理法律服务人才库”,内设五个法律专业服务组,根据需求随机从人才库中抽选专业人才律师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专业服务,专门化解辖区重大劳资纠纷、物业纠纷、商事纠纷及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4.推动律师党建“书记项目”有新突破。结合律师行业发展特点,创建以“四联三促”为特色、以“党建促所建、提升软实力”为主题、以“建设服务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为目标的党建工作新模式,召开党建工作现场会,建立发展新党员的双向培养机制,注册成立首批党员律师义工队,开展违法青少年义务普法、帮教活动,组织党员律师进工业园区、产业孵化基地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义务咨询会等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开展“红六月庆党生”等活动,推出“1+2+3”和“2×100”计划,推动律师党建示范点创建。
(六)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创新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形式
2014年,全区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31人,解除矫正232 人,现在管社区矫正人员199人,现共有安置帮教人员255人。全区矫正帮教人员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再犯罪率为0。
1.“抓两头带中间”。将集体矫正与个案矫正相结合,将法律矫正与心理矫治相结合,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了社会适应心理辅导;组织各类社区服务100多人次,参加人员近2000人次,特别是创新社区服务形式,将社区强制服务与社会志愿服务有机结合,丰富义务劳动形式,先后组织全区100余名社矫人员参加“爱环境、护河流”新洲河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2.推进“科技矫正”。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区部门间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和信息数据传输电子化以及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3.创构社区矫正“315”模式。充分发挥3个机构、1个基地、5支队伍的积极作用,组织举行社区矫正人员的规范接收和解除仪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心理健康讲座和“一对一”面谈辅导,集中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讲座,适时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技能培训,强化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管理,健全8小时社区服务制,完善矫前拟矫、矫中效果评估机制,开展个案评估和综合评估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完善“一公里法律援助服务圈”。结合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所所结对”活动,建立法律援助QQ群,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机制,对区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2014年,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宗,与同期相比增加了300%;提供有关法律援助咨询1200余人次,与同期相比增加了400%。
2.引入福田区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参与法律援助。印发《关于安排福田区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通知》,将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指派给福田区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办理。每个工作日轮流安排1名青年律师参与区法律援助处值班。
2014年,区法援处接听解答来电法律咨询2847个,接待来访法律咨询2251人次;回复“福田区法律服务网”在线法律咨询68个;提供民事类(含仲裁、行政)法律援助672宗,刑事类127宗,为799名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挽回损失580余万元。组织区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区法律援助处值班414人次。开展法律援助群众评活动,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综合总体评价为非常满意和满意的比例达到了94%。
(八)加强公证质量建设,预防社会矛盾纠纷
1.创新社区公证服务方式。组织5名公证员分期分别到10个挂点社区开展公证法律宣传教育、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重点开展“公证开放日活动”、“免费办理遗嘱活动”、“为70岁以上老人专人办证”、“公证员挂点社区”等送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2.严格依法依规定办证保证质量。在受理、审查、审批、出证等环节,认真执行《公证程序规则》,切实保证办证质量。2014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9843件,其中股权转让公证1179件,房产买卖及按揭公证345件,委托书公证9420件,涉外类公证3304件,证据保全公证873件和其他公证4722件。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一)在普法工作方面:一是普法属于“润物细无声”的软任务,效果难以量化考核。二是缺乏有效的互联平台,难以集中全面整合各类普法资源、展示推广全区各成员单位普法工作成果。三是市民权利义务对等观念亟待形成。
(二)在基层管理工作方面:司法所和街道、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抓好,调解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派驻调解室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在律师管理与服务工作方面:一是“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有待理顺。依据《律师法》,区司法局负责辖区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但由于历史原因,辖区律师所被划分为市属所和区属所,分属市、区两级司法局监管,造成区司法局的监管和服务半径局限在区属律师事务所,对市属所,尤其是纳税大所的服务由于工作交集太少难以到位。二是“行业管理”与“产业支持”有待理顺。现阶段,律师行业的“产业”发展主要由经济管理部门去推动,但是,由于律师行业具有区别于企业等经济实体的特殊性,非行业主管部门很难有一个全面和到位的理解,这使得经济管理部门在制定和执行产业政策时难免有所遗漏。三是部门信息资源有待共享。在服务和推动律师行业发展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各有优势,若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能够充分共享,就能推动律师行业政策的合身定制以及全面落实,确保政策发挥应有的效力。有效防范“数据打架”和政策执行“跑偏”的情况出现。
(四)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平台的运用还没有最大发挥其功能,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方面,方法还比较单一。
(五)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一是人员和机构建设亟待加强。区法律援助处在人员队伍配备和办公场所建设上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 “一公里法律援助服务圈” 亟待完善。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存在不均衡和工作流程不熟悉的情况。三是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亟待健全。区法律援助处需加强与区公安、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四是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亟待加大。区法律援助处还存在法律援助宣传方式较为单一的问题,应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六)在公证服务工作方面:个别公证员服务意识不够强,有时出现对当事人不耐烦的现象;开拓业务的工作不足;在办证过程中,公证人员有时办证较粗糙,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审查不够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