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局主动对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落实福企新十条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企”新十条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租金减免政策支持,减轻民营企业租金压力,近日,区人力资源局对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积极沟通创业孵化基地申请租金减免支持有关问题,通过交流取得一致意见。一是进一步明确申请补贴单位范围。要求申请单位为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民营法人企业,在申请补贴前,已认定为福田区市、区两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二是进一步明确获得租金减免对象。获得租金减免对象为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且登记注册及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企业,本轮政策以扶持福田区民营企业为重点,暂不含国有企业及福田区外登记注册企业。三是进一步明确申请材料对接方式。申请单位通过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后,由专人与区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对接,区人力资源局将在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领回申请材料,及时核实材料真实性。区人力资源局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有效对接,将促进申请单位准确提交申报材料,为申请单位提供租金减免支持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