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处理土地权属的通告
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的规定,下列申请单位申请办理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通告,通告时间为30日(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20日)。
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502室。如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地块的权属确认给深圳市宝安华福实业有限公司。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市民可登陆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 27831704 传真:27820117
序号 | 申请人 | 土地位置 | 权属来源 | 土地面积(㎡) | 土地权利人 | 拟命名 |
1 | 深圳市宝安华福实业有限公司 | (详见附图) | 协议出让 | 18990.39 | 深圳市宝安华福实业有限公司 | 华福骏达厂区 |
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地界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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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界范围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