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珠海市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通知
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区农业主管部门:
根据《珠海市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9年珠海市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办法》,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我局定于2018年10月12日-13日组织专家对2019年珠海市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10月11日 评审专家集中独立审阅申报材料。
10月12日-13日 申报单位演讲答辩。
评审地点
2000年大酒店18楼3号会议室。
三、参加评审人员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和珠海市财政局派出监督人员各1人,项目申报单位代表1-2人,评审专家5名,工作人员。
四、评审方式、方法及程序
(一)资料预审
评审组成员独立审阅申报单位的有关情况和申报材料,对申报单位的优点和不足之处等情况在评审表上予以记载,并对照评审表进行预评分。
(二)召开正式评审会(演讲答辩)
1.报到。按照演讲时间提前20分钟报到。
演讲和答辩。申报单位按预备会的抽签顺序进行演讲并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参加人员不超过2人,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讲时可同时进行投影演示,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会议开始前5分钟为投影试用时间。
评审成员打分。每个项目全部申报单位演讲答辩完毕后,由评审成员现场进行评定打分,打分采用纸质、记名方式,所有评分表全部由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收回。
评审结果。经局党组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三)现场考察
项目评审会后将组织专家对入围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对申报材料与现场考察结果不符,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由评审分数靠前的单位递补。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我局定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10:00在我局7楼会议室召开项目评审预备会,抽签确定演讲顺序,请区农业主管部门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准时参会,否则取消资格。
(二)参加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要在演讲会场提交申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以便核实材料的真实性,没提供原件验证的不得分。同时可以提交项目补充材料。
(三)专家组成员共5名,市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出4名专家(含经济类专家1名),相关区派1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小组。请各区于10月11日前报送专家名单到我局。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2018年10月10日
(联系人:何洁萍,联系电话:225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