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序号12129)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珠横国土储2012-0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挂牌序号/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M2) | 规划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楼面地价元/M2) | 增价幅度(楼面地价元/M2/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2129 / 珠横国土储2012-04 | 横琴新区富城道东侧、琴海北路南侧、富民道西侧、兴盛五路北侧 | 22980.78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约) ≤ 6.58 | 商业裙楼≤40%、塔楼≤30% | ≥20% | 40年 | 人民币2200 | 人民币 10 | 人民币:10000 港币:12500;美元:1600 |
备注 | 1、上述标的物按场地平整并达到规划标高(正负20CM)交地;2、上述标的物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51229㎡,其中办公、酒店≥80%,商业≤20%;3、竞买人如不是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内注册的公司,须在竞得地块后30天内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内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且持有100%股权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地块成交后,如竞得人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相关注册事宜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没收定金;4、用地范围图中用地边界与硬质景观带范围线之间的范围由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统一建设,建设内容限于绿化、硬质景观带与人行道;5、本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中限制销售比例为50%,其中30%由项目用地竞得企业(在横琴注册的公司)自持,项目竣工验收后满五年可申请核准销售;另外20%的物业只限于销售给关联单位。具体按《横琴新区用地项目限制销售物业处置核准办法》执行;6、上述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
二、挂牌出让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并通过准入资格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1、竞买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至少控股三家或以上上市企业;
3、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应为从事高新技术研发产业类的企业。
上述条件由珠海市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核准,申请准入资格审查的具体办法详见《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
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11月28日9时至2012 年12月17日17时(节假日除外)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索取《挂牌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珠海市土地房产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请竞买人登录交易中心网址注册用户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并安装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须与交易中心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中心网址《用户手册》。
六、竞买人应于2012年12月11日9时至2012年12月18日16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审查,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并出具《竞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七、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请竞买人尽早完成保证金的交纳手续。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
八、竞买人应在以下时间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起始时间:2012年12月11日9时。
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0日15时30分。
九、本次交易过程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和地址:
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0756)2538700、2538701、2538702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咨询及查勘电话:(0756)8841709(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天河街36号);
珠海市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0756)8841705(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天河街36号行政服务窗口)。
十二、网址: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gtjzh.gov.cn
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landzhuhai.com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
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