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括
今年5月12日是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做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市民政局将联合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搭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宣传平台,共同举办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宣传、防灾减灾业务咨询、防灾减灾设备展示、防灾减灾演习等。通过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科普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提升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二、项目内容
围绕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设计一套整体宣传活动方案。要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防灾减灾模拟演练,调动市民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市民能识别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掌握应急避险和自救互助的能力,参与防灾报灾的志愿行动,同时邀请有关媒体对活动亮点、创新点进行专题报道,扩大活动宣传力与影响力,后期对活动全程视频进行剪辑编辑成活动专题光碟,下发活动各参与单位,将活动中专家普及的防灾减灾片段制作成视频短片,供社区、学校、企业学习。
三、项目依据
(一)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减发〔2011〕3号)文件精神;
(二)国家和省减灾委员会及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有关工作部署。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为2018年5月6至12日(具体时间以今年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印发的活动时间为准),其中,5月12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日(如遇天气不良等情况,将作调整);
(二)项目服务费用为26.7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五、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经工商登记或在我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提供工商登记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0日至26日。
七、投标要求
投标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投标人资质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二)活动实施方案;
(三)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四)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五)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六)违约承诺;
(七)项目预算明细。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8年3月19日至23日18:00前送至深圳市民政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5室。联系人:温浴平,联系电话:0755-25832681。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评分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