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发布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珠海市斗门区人防办联系,联系电话:5529141。
一、概述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务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2018年公开政府信息75条,占应公开信息的100%。主要做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健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成立了李建成主任为组长,办公室各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管理员承办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人防通信站协助做好网站管理工作,为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一同报批,同步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特别是涉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通信警报建设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工作,相关负责人带头宣讲政策,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解读政策、收集民意、强化公众参与、回应公众关切。同时,我办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广东政务服务网栏目中行政审批事项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办理,认真执行了行政审批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件限时制。健全完善了监督环节,对信息公开时限和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为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便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突出重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区政务办公室要求,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予以发布,全面将人防办领导及工作分工、人防办机构设置及职责职能、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理人防审批业务须知等内容进行了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内容
全办2018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依托区政府信息网。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了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11个子栏目,及时发布本办规范性文件、社会公示、通知公告与本办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共 44条,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机构、人事任免、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办事指南类信息、行政执法类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共 3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办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办全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信件。
六、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办接到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设计、审图、监理、质量监督、防护设备选用和防空防灾警报设施拆除、平战结合使用等方面的咨询电话9件,处理12345市民热线及数字城管投诉约10件,我们依据政策规定都及时进行了答复,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帮助指导下,经过全办上下的共同努力,做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目前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有一定的差距,真正使其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由于人防部门的国防建设属性,许多工作在保密范围之内,尤其是一些建设项目的数量、质量、性能、用途等都不宜公开,所以信息公开的数量和内容受到一定的限制。
为加强和改进我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办在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规范运作、求实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改进网站管理模式、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充实网站资料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等措施,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