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退军人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委托,拟就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退军人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WZ2020-151HW)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日止,共计3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2、采购项目预算构成:见附表。
3、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复退军人相关服务。
4、主要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为有需要的退役军人开展个案化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以及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期内开展心理、社工咨询服务活动工作总量不少于6个案例,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好记录、留存影像、案例分析、成效评估等服务资料。
2)开展普遍走访慰问和重点人员走访慰问相结合的常态化走访慰问活动,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分类建立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做好记录、留存影像、文字等资料。在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和重大事件节点,组织开展慰问帮扶活动。重点开展:①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收集服务需求;②慰问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战士、老革命及其配偶,“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烈士遗属,英模典型,残疾军人,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退役军人,遭遇重大变故或遇到重大困难的现役和退役军人家庭,以及有强烈诉求人员等。合同期内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量不少于300户,会同采购人走访慰问完成量每位工作人员不少于10户。
3)协助采购人做好退役军人宣传工作,挖掘先进典型事迹,运用媒体、宣传专栏等各种载体,在“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烈士纪念日和征兵、退役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最美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等宣传,营造尊崇军人、敬重英雄”的浓厚社会氛围,传递正能量;②退役军人代表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基地、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成果等主题教育参观学习活动。合同期内发挥媒体作用,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和征兵、退役等宣传活动,数量不少于5场;主题教育参观学习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参加人员不少于150人。
4)开展退役军人帮扶解困工作:①协助引导拥军企业、协会和志愿者联合会等社会力量,建立帮扶联系机制,搭建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社会化帮扶援助实体平台。合同期内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就业帮扶活动;②协助培育退役军人互帮互助志愿队伍,开展展现退役军人关爱互助志愿活动。合同期内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互助志愿活动;③协助采购人会同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5)协助采购人会同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技能和法律法规政策宣讲短期培训班(具体内容待定)。
6)协助采购人做好对外宣传平台的稿件采集、编辑工作,合同期内完成不少于12篇市级以上媒体报道。
7)协助采购人做好常态化沟通联系、了解收集退役军人生产生活情况、意见建议、服务需求等信息,以及开展招聘会、短期培训班等服务保障和退役军人舆情搜集工作。
(2)服务质量及检查验收办法
1)项目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实施情况、质量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并于每季度结束时向采购人递交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合同期满时提交项目终期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服务内容及开展情况;②服务进展及成效;③服务经验总结及问题整改措施;④资金使用情况;⑤下步工作计划;⑥相关***(服务统计表、影像资料、财务报表等)。
2)项目服务质量及验收。中标人应参照《珠海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质量标准指引》和《珠海市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及时组织项目期终评估考核、验收。评估考核重点为项目服务内容、任务要求、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资料完整性等方面落实完成情况,以及合规性事项。
3)项目终期考核评估不合格的,中标人应于三周内整改完成。否则,采购人将扣除项目合同款项尾款,并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承接购买服务项目资格。
(3)其它要求
1)投标文件须承诺项目执行团队配有足够服务力量和专业人员,负责做好服务工作。执行团队须有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组织架构,明晰权责关系。
2)根据本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实际需要,在服务期限内预留下年度春节慰问经费。
3)项目费用应包括工作人员薪酬经费、督导和培训经费、服务活动经费、项目管理费等。
注:本项目内容及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商定解决。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信用信息: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3)供应商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珠海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2020年6月15日,我方在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发布了本项目谈判公告,至2019年6月19日报名截止时间止,只有1家供应商珠海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报名参加,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谈判失败。
2、2020年6月22日,我方第二次在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发布了招标公告,至2020年6月30日报名截止时间止,仍只有1家供应商珠海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报名参加,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谈判失败。
3、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我司未收到质疑投诉。
综上,参照《关于规范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相关事宜的通知》珠财[2018]88号文第5条相关规定,采购人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珠海市爱国拥军促进会进行采购。
四、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良好。
五、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联系人: 布军 电话:0756-2311382
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525号5楼502
代理机构联系人:招茂枫 电话:0756-3361023 传真:0756-3361190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1日
附表:单一来源预算构成(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