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拟于25日开幕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拟于本月25日至30日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草案)》将首次提请会议审议。昨天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常委会议议程。
此次常委会议上七项法规将提请审议。其中,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将提请“三审”,并有望获得通过。同样有望获得审议通过的还有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此外,深圳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建议稿)和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建议稿)将提请“二审”。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常委会议还将审议关于提请授予第四批“深圳市荣誉市民”的称号的议案。前不久,48名候选人名单已在《深圳特区报》等媒体公示。此前,我市曾于1994年、1995年、1998年先后三批授予了120名为深圳社会、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士、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深圳市荣誉市民”称号。
此次常委会议还将审议计划、预算方面的报告七项,并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我市今年拟清理14项法规 废止3项修改11项
今年,我市拟清理14项法规,其中废止3项,修改11项。昨天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法委2011年度法规清理工作的请示。
将废止的3项法规,包括《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破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合伙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11项拟修改的法规包括《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等。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
第4号
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定于2011年8月25日举行。为增加市人大常委会议事的透明度,本次会议继续设立市民旁听席。现将市民旁听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与内容
本次会议旁听市民名额10名以内。旁听市民旁听8月25日下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和8月30日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不在会上发言。
二、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公民,或在本市投资、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
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1年8月17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00,市民中心A区(东区)南门市人大信访室。
四、报名方法
报名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护照),填写报名表,交1张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或二寸)照片。
办公厅将根据会议内容和报名人具体情况确定本次会议旁听市民名单,于8月25日前通过电话告知旁听市民。
201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