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深圳市长山路燃气管道工程项目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
深圳燃气集团申请办理深圳市长山路燃气工程项目。深圳市长山路燃气工程属于市政公用设施,该管道项目位于坪地街道,管道经过用地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详见***)。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从2016年7月2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选址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7月31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深圳市长山路燃气管道工程项目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意见。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坪地街道项目现场同时展示,市民可到以上网站和地点进行浏览查看。
特此公示。
***:1.规划示意图
2.影像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7月2日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28905861 传真:289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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