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地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工作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4〕131号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地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4〕16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该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的工作。
联系人:刘勇刚,联系电话:83788510、135****7172;彭志明,联系电话:83788051、139****3521。
特此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地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4〕1621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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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地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