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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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8]33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62701974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882584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洋角街。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洋角街。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改造及部分新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项目编号:JG2019-0017
3、招标内容、规模:
3.1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洋角街市政道路改造及富宁路的通园中路以西(K0+000~K0+390)长390m新建工程,其中改造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路面升级及人行道、排水、照明、电力、绿化、交通工程、通信等改造工程,新建部分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及电力管沟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3.2规模:
(1)荔兴路:改造工程线路呈南北走向,南起于岗前路,北至荔城大道,全长865.374m,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30m,改造后保持现状双向四车道的断面布置。
(2)荔园路:改造工程线路呈东西走向,西起于荔兴路,东至夏街大道,全长695.492m,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2m,改造后保持现状双向四车道的断面布置。
(3)观翠路:改造工程线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于荔景大道,东至翠华街,全长669.202m,其中,荔乡路以西(K0+000~K0+520)段道路长度520m,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5m,改造后保持现状双向四车道的断面布置;荔乡路以东(K0+520~K0+669.202)段道路长度149.202m,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12m,改造后保证双向两车道的断面布置。
(4)翠景街:改造工程线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于荔乡路(观翠路以南),北至荔乡路(观翠路以南),全长624.678m,其中(K0+000~K0+540)段道路长度540m,标准路幅宽度为13m;(K0+540~K0+624.678)段道路长度84.678m,标准路幅宽度为20m,改造后保持现状双向两车道断面布置。
(5)富宁路:改造工程线路呈东西走向,西起于增派公路,东至菜园路,全长586.38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m;其中通园中路以西(K0+000~K0+390)长390m为新建段,拟建为双向四车道,通园中路以东(K0+390~K0+586.36)长196.38m为改造段,改造后保持现状双向两车道的断面布置。
(6)洋角街:改造工程线路呈东西走向,西起翠景街,东至荔乡路,全长198.44m,标准路幅宽度为9m,改造后保持现状单车道断面布置。
4、招标控制价为:107613837.52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1月3日00时00分至2019年1月23日15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1月23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1月23日15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9年1月23日15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1月23日16时00分。
4、开标时间:2019年1月23日15时00分至17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5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将进行公示)。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具体详见穗建筑【2016】1656号文),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房建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投标人已按照***一、二、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3至8项(除第5点和第6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委)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标(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异议受理电话:020-32156316,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其他事项:
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费用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收取。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关于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pdf
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pdf
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定稿).doc
招标文件(定稿).doc
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道路工程施工图
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电力管沟施工图
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交通工程施工图
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图
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图
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通信管沟工程施工图
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照明工程施工图
概算评审确认表(1).pdf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pdf
申请函.pdf
控价备案表.pdf
施工合同(定稿).docx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人声明改.pdf
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控制价).rar
增城区荔兴路、荔园路、观翠路、翠景街、富宁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清单).rar
控制价公布函.pdf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图纸证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