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幼有所育”精神,增加从化的学前教育资源,丰富学前教育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根据国家和省、广州市有关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广州市从化区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方案》、《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从化区利用既有房屋举办民办幼儿园许可手续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的补充通知》(从府办[2013]15号)的规定,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5日,将该《指引》在从化区教育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民可登录从化区教育局网站阅读该《指引》,并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区教育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从化区利用既有房屋举办民办幼儿园许可手续工作指引.doc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
(地址: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邮编:510900,电子邮箱:928192578@qq.com,传真:87936721,联系人:钟声文,联系电话:8792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