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问题 (一)根据广州市工商联的问卷调查显示,45%的实体企业对新增投资和长期投资信心不足,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投资,企业家精神有弱化苗头。在调查过程中,我区也存在接近上述比例的情况。 (二)据广州市公开数据,民间投资增速自2015年后,连续低迷,直到2018年8月,民间投资才扭转,当月增长为1.5%,增长缓慢。通过对我区情况的了解,发现一部分新拿地项目存在延缓开工的苗头,观望情续在增加。通过民间投资是社会对经济预期的晴雨表,民间投资低迷甚至严重下滑,直接反映企业主体对经济发展的信心和预期。 (三)从了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来看,今年增长比较缓慢,有下行趋势,一定程度上表明当前的经济下行已经从担忧开始穿透到居民消费行为上,实质上也是背后的产业群体和职业人群对经济预期的担忧,不容忽视。 (四)2018年,建筑用砂价格从每方100元左右涨到最高价达400元左右,升幅达到3-4倍,使得我区很多在建项目出现由于建筑基材涨价而导致停工的现象。而出现涨价的不仅是建筑用砂,还有水泥(混凝土)、钢材等。 二、原因分析 (一)受去杠杆、政策调控等宏观原因和贸易纠纷影响,给经济发展预期造成了一定的信心拖累,使得部分行业对新增投资已经从信心弱化演变成下行的实际数据,目前正向细小行业和企业穿透。 (二)近年来部分部门在政策执行的倾向上存在一些实体产业被监管部门当成“夕阳产业”加以严控严管或者一刀切的情况,即便是为“朝阳产业”提供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也遇到了同样困境。实体企业对政策预期不确定感、观望和担忧情绪在增大。 (三)企业成本上升太快。主要是企业使用资源特别是使用垄断资源的成本过高对企业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土地、化石能源等垄断资源的价格上涨快、波动大。国企在上游将产业链上的利润占去多半,而原材料供应严重依赖于上游国企的国内企业在成本上失去了进入全球价值链的竞争能力。 办 法: 一、对待任何企业全面依法行事 经济发展的问题最根本的还是法治问题。对任何企业,不需要特殊的扶持和关怀,只需要基于法律的公平公正,要依法保障企业、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于任何执法情形,不能选择性执法。建议参照深圳及其各区工商联和公检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的做法,对涉及企业、企业家的重大刑事案件、监察案件建立联系工作机制。从法治上“给民营企业家吃的定心丸”,而不是政策与文件。 二、切实减轻民营企业各种成本 (一)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区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税收成本。 (二)落实上级政策,并出台专项措施,降低企业使用土地、高速公路交通等方面的成本。 (三)想方设法对产业链上处于上游的工业基础原材料比如化石能源、建筑基材、钢材等,特别是国企部门、基础性材料的涨价要予以重点监控、调控、协调,并建议加大协调力度放开对应材料进口管制,让所有企业能以低关税自主进口国外原材料。 (四)想方设法采取实际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敦促金融机构落实央行、银保监等部门的政策措施,确实改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在坏账率考核制度、抵押率、资产负债率、中长期贷款、利率、抽断贷、保理产品等方面的行业性、选择性歧视。 (五)改革行政审批切实降低制度成本。借鉴全国几个自贸区的优秀做法,在行政审批上设置总体时间要求,即要求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通过,不通过就自动流入下一个流程。设置办事企业对行政审批部门的考核机制,只要三次以上投诉的,予以问责。 三、在区属国企经营领域,率先推动引进民间资本,并且不与民间资本争抢经营领域 (一)我区国企数量虽然不多,但对于无论是区属国企还是其它层级国资出资的国企在我区的经营,建议我区也要引导国有企业要严格遵循只在公共政策性、特定功能性和一般商业性等领域发展的承诺。 (二)推动去除民间资本投资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行政壁垒,去除对民间资本的显性或隐性限制,让民间资本参股进入上述领域的国企,并能进入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有财务、人事上的决策权。 四、加大企业人才引进和员工招聘上的扶持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招聘员工上的扶持,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员工入户、享受公共服务上的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建议将一部分入户指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指标直接给中小企业,由其自主决定配给企业员工。 (二)对企业招聘技术骨干、中高级以上技术、管理、销售等方面的人才,直接给予入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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