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海盛颐养中心核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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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穗南民社核〔2022〕 3 号
吴芳:
您申请“广州市南沙区海盛颐养中心”名称核准,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规范有关规定,现予受理。该名称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请在有效期内,依法开展筹备活动,召开理事会,通过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选举产生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须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自理事会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申请成立登记。
召开理事会前20天,须将章程草案、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等材料发至电子邮箱:nspyjd@126.com,并及时电话告知经办人,接受业务指导。
本通知书不得用于筹备以外的活动,不得转让,不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证明。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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