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统计局
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府大楼15楼
电话:0827-5268162
党组书记、局长周游: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立举: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纪检、作风绩效督查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蔡茂雄: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含人事、财务、职改教学);负责局党建、机关支部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庆: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巴中市统计执法支队)、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负责局法治建设、统计改革工作。
党组成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杨晓玉: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县级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局计生、女工委工作。
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孙正泽: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农村经济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普查中心,负责局工会工作。
副调研员王学军: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市计算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1号),设立巴中市统计局(简称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对全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和管理全市统计工作,起草全市统计工作的规章草案,编制全市统计发展规划,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审批全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收集整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实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促进巴中经济加快发展。
(二)负责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开展GDP、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国民经济账户、自然资源、人口资源和人力资本的核算工作,整理提供三次产业及国民经济行业核算资料。
(三)负责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与就业、城乡居民收入、科技、妇儿两纲、社会发展、环境状况等领域的统计,扎实推进一套表网络直报。收集整理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等基础资料,定期发布《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经济工作手册》和《统计年鉴》。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四)负责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
(五)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组织开展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的分析研究和预测预警,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开展统计服务,实施信息管理制度,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组织全市统计法制建设,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改善统计环境,规范统计秩序,坚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八)负责统计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定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统计经费。
(九)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加强统计内外网建设,指导各县(区)的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巴中市统计局内设8个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部门由上级拨付的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定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巴中市统计执法大队)
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全市统计工作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组织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履行统计监督管理职能。
(三)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县(区)域经济、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负责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信息,提供咨询建议;负责维护综合统计数据库;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督和评估制度,对县(区)、市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督和评估;负责审核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承办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检查指导统计基础工作。
(四)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全市旅游产业、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公共管理、信息传输、金融、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的统计规划、调查和分析;负责全市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
(五)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六)农村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承担农业普查具体业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工业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工资、劳动力和城镇居民收支、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统计调查;承担人口普查具体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巴中市统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按副县级配备);科级领导职数9名。
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包括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其领导按市委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