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整治街头广告不规范用字
8月以来,市工商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际,针对街头户外广告(招牌)存在乱简化字、网络用字、繁简化字、意念字等不规范使用汉字的情况,集中整治门店、户外广告、法人注册地、标语等规范用字秩序,查处不规范用字123次,指导整改121处,立案处理2件。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拟定宣传计划,通过市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引导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发布户外广告、制作店招店牌时规范使用汉字;在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及时提醒其规范用字,把好源头关。
二是强化检查指导。加大广告市场巡查力度,对广告使用错别字、违规使用繁体字、牌匾字体不全和广告使用不规范的成语误导公众等情况,依据《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责令整改,在检查过程中积极运用行政指导方式,指导和督促商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学习规范用字的相关规定,自觉在广告、牌匾中依法使用规范、标准的语言文字。
三是逗硬惩罚督导。对擅自改变企业名称、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不规范用字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曝光,对拒不改正的市场主体在企业年报时记入黑名单,同时成立整治街头不规范用字领导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级工商机关整治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整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