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经开区制定16条办法承接飞地工业项目
为鼓励因区位不同、资源制约、规划限制或产业配套等原因不能在本县区实施的项目到巴中经开区落户,经开区制定了16条实施办法承接飞地工业项目。9月5日,市政府副市长何政主持召开征求意见会。
??巴中经开区承接飞地工业项目的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入驻条件、项目供地、项目建设、登记注册、政策扶持、要素保障、税收解缴、数据统计8个大项16个小项。办法规定,飞地项目的产业范围以机械电子、纺织服装、食品医药为主,根据经开区产业分区分类入驻已规划的产业园区。通江县、南江县、恩阳区可单独设立飞地产业园区。入驻企业投资规模一般不低于5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每亩,税收贡献不低于7万元每亩。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不单独供地,入驻中小企业孵化园或置信新型产业园。飞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以挂牌方式出让。在政策扶持方面规定,飞地项目同等享受全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和经开区用地、供电、金融、基础设施保障等优惠政策,入驻标准化厂房的飞地项目同等享受租金补贴。
??在听取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意见后,何政指出,抓工业要深刻认识工业发展规律,建园区要注意功能分工,考虑企业间的兼容;重点从产业资源、要素保障入手,不断建立健全飞地经济政策支撑体系;经开区要在飞地工业发展上做好示范,引领带动其他县区发展;各县区工业园要与经开区建立紧密的沟通互动机制,实现资源互补。
??据悉,巴中经开区承接飞地工业项目的实施办法在讨论修改后,近期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