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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港湾西三街2号之三物业招租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我司有以下物业对外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物业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三街2号之三物业,有产权证,建筑面积约32.71平方米。    

二、招租基本条件    

1、用途:商业(不得经营餐饮行业和娱乐业)。承租者自行使用承租物业,依法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    

2、月租金底价:月租金单价不低于270.00元/M2月(含270.00元/M2月,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按总面积32.71平方米计租,租金每年递增5%。    

3、租赁期限:三年。    

4、投标报名条件:以单位(公司)名义或个人报名投标。    

5、招租方式:暗标。    

6、中标原则:按招租投标办法。    

三、投标事宜:    

1、公示时间:2014年3 月5 日至2014年3 月25 日16:00止,报名时间:2014年 3 月 26日至2014年 3月 27 日16:00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地址:黄埔区海员路80号209室,联系人:张***、朱***,电话:82282220。    

报名时需带资料:以公司(或单位)名义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投标的,除上述资料外,尚须提供有法人签署和盖公章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投标的,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投标的,不得委托他人报名和投标。    

2、投标人数要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数目单位须大于或等于3,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数目不足3个单位的,本次投标取消。    

3、报名时缴纳租赁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日期前)存入招租单位指定银行账户,并将银行缴费凭证交回招租单位后,领取《投标须知》等资料。投标结束后,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完毕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4、具体投标事项详见《招租投标须知》、《投标办法》、《投标确认书》等资料。    

5、中标者自行办理租赁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等注册登记手续,且必须守法经营。    

6、投标时间:2014年 4 月 5 日上午。    

7、投标地点:黄埔区海员路80号,乙丰公司三楼会议室。    

 

***:(1)投标须知    (2)投标办法    

         (3)投标确认书  (4)租赁投标书    

 

 

广州市黄埔乙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        

 

 

黄埔区港湾西三街2号之三物业租赁    

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资者须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资金实力    

二、投标单位必须确认以下内容:    

1、确认租赁物业的主要条件;    

2、确认物业的产权情况,招租单位不承担因产权和房屋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    

3、确认物业的消防报建手续,招租单位不承担因消防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    

4、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全部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程序:    

1、2014年 3 月26 日至2014年 3 月 27日16:00止(工作时间),接受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或个人报名。报名单位或个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提交资料,由广州市黄埔乙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缴纳租赁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存入招租单位指定银行账户,并将银行缴款凭证交回招租单位后确认报名有效,领取《投标须知》等资料。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日期开始至2014年3 月 28日15:00前,必须向招租单位交回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和《物业租赁投标确认书》(须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本人签字)原件,逾期不交的视为弃权。参加报名投标者缴纳的保证金到达招租单位账户后,若选择弃权,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招租单位给予没收。投标结束后,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及装修改造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完毕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3、2014年 4  月 5 日上午9:30投标,2014年 4 月 5 日9:40现场开标。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务必在2014年 4月 5日9:30前将密封好的标书送到招租单位,逾期未交视为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单位按有效标书中价高者为中标者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或个人),并于当天签订中标确认书;如中标单位或个人悔标,投标保证金由招租单位予以没收,投标取消,招租单位重新组织投标。    

4、投标者送交的投标书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标书,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招租单位于投标结束后书面通知中标单位或个人签订相关租赁合同。    

 

    招租单位:广州市黄埔乙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            

 

 

黄埔区港湾西三街2号之三物业投标办法    

 

为确保我司出租物业能获得良好效益,同时避免出现投标者恶性竞争,实现租赁双方利益双赢,本次投标采取以下办法:    

1、确定物业出租价格下限,不设上限,投标者根据自己实力确定标书价格,招租单位采取价高者中标为原则,如果中标,标书价格不得改变。    

2、投标者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的底价(含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有效标书中价高者中标,若出现中标价格相同时,原承租者有优先中标权;如原承租者不中标,若出现中标价格相同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者,抽签的先后顺序按报名表的先后顺序确定。    

3、在开标前,投标者有权选择弃权,选择弃权时投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由招租单位没收,不予退还;招租单位在开启第一份标书后,投标者不能选择弃权。    

4、在开标前,如果有投标者选择弃标,剩余投标者人数不能满足投标人数(3个单位或个人)要求时,投标取消。    

5、如中标者悔标,投标保证金由招标单位予以没收,投标取消,由招租单位重新组织投标。    

6、本次招租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在招租单位。    

 

 

招租单位:广州市黄埔乙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    

 

物业租赁投标确认书    

 

    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三街2号之三物业以公开招租投标的方式选择承租单位,本投标单位确认已经充分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并对物业以下招租内容予以同意确认:    

一、 物业概况及有关责任    

1、该物业建筑面积约32.71平方米,有产权证    

2、招租单位不承担因产权和房屋安全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    

3、招租单位按现状招租,物业的消防及装修报建手续由中标者申报自行解决,招租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二、租赁物业的基本条件    

1、用途:商业(不得经营餐饮行业和娱乐业)。中标者自行使用承租物业,依法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    

2、租赁期限:三年。    

3、租金底价:月租金单价不低于270.00元/M2月(含270.00元/M2月),按总面积32.71平方米计租,租金每年递增5%。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4、交付条件:以招租单位书面通知日期为准,按物业现状及产权现状交给中标单位或个人使用,由中标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房屋的维修、维护,费用自理,并做好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装修免租期:招租单位给予中标者壹个月的免租装修期。    

5、中标方在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招租单位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    

6、投资改造:中标者需对物业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费用自理,并达到消防验收标准。租赁期届满,所投资的固定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7、手续办理及费用:中标方自行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租赁登记、工商登记及经营等相关手续,有关费用全部由中标方自理,招租方只提供现有的资料。    

8、交付场地后,该物业装修工程施工、开业后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卫生、税收等方面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守法经营。    

9、确认书其他未尽事宜,中标后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补充完善。    

三、其他事项    

1、招租办法:按照招租单位制定的招租办法执行,参与投标者不得提出异议。    

2、合同签订时间:招租单位发出场地移交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者必须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弃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3、招租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解释权和决定权归招租单位,参与投标者必须服从,否则视为弃权。    

 

确认方: 单位(盖章):            个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2014年   月    日    

 

说明:以单位(或公司)名义报名参加投标的,《确认书》必须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名;以个人名义投标的,必须个人本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确认书,不得参加投标。    

                        

 

招租单位:广州市黄埔乙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黄埔区港湾西三街2号之三物业租赁    

投标标书    

 

物业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三街2号之三     

物业面积:约32.71平方米    

租赁用途:                           

月租金:月租金单价   元/ M2月,月租金总额     元/月。    

 

投标单位(盖章)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月租金单价不得低于招租单位确定的底价,并且标书中的报价及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2、参加投标的公司名称必须与报名的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3、以公司名义报名的,须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标书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标书;委托他人投标的,须有法人签署和盖公章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广州市黄埔乙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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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2:09:50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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