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街四个明确推进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工作
红山街为稳步推进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专项工作,明确四个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相关部门和科室责任。街流管中心主要负责对居住在出租屋内和对散居在旧厂房、田间、工棚、农场、农棚、养殖场等其他场所的来穗人员进行登记;街安委办主要负责对在用人单位就业和居住的来穗人员进行登记;红山派出所主要负责对时租日租房、旅业宾馆的来穗人员进行登记等等。
二是明确社区和经济社责任。各社区居委会书记或主任、转制社区书记、分管出租屋领导、各经济社社长参与做好工作安排,各经济社指定一名社委负责,各社区居委可适当聘请本社区熟悉、了解本村情况的村民协助街道流管中心管理员做好入户***登记工作,各社区及经济社完成专项工作情况将直接与年终工作考核和年终报酬考核挂钩。
三是明确用人单位、出租屋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按照“谁受益,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用人单位和出租屋主主动报送员工、租客信息的责任;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负责接受租赁委托的房屋情况报送;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本服务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情况报送。
四是明确来穗人员自身责任。来穗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通过“四个明确”,形成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实现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底数清,情况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