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推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人选的通知
穗天民〔2018〕89号
区属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
为配合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扩大社会有序参与,有效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将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组,拟选聘一批咨询专家。为做好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中,从事相关法律、财政经济、城建环保、农村农业、科教文卫、民族宗教、劳动社保、社会工作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学者和实务工作者。
二、咨询专家组规模及聘期
咨询专家组拟聘用20人,实行聘任制,一届一聘,聘期与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
三、咨询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
(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或者从事教育、研究或实物工作十年以上,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具有良好社会声誉,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或者吊销执业证书,未因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惩戒、处罚;
(四)热心并能保障时间参与备案审查的各项活动;
(五)身体健康,愿意并能够实际履行咨询专家职责。
四、咨询专家的主要任务
通过应邀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会议、调研、论证、审查、课题研究等方式,为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相关报告。
五、选聘程序
(一)推荐方式
1.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推荐。
2.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经所在组织同意后报名。
3.应聘者如实填写《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见***),连同本人身份证、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交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二)初步遴选
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报名的人选进行审核遴选,充分酝酿讨论,提出拟选聘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区人大常委会在天河信息网、天河人大网公示,公示期5天。
(四)审定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候选人人选进行审议,择优聘任。对受聘人选,由区人大常委会颁发聘书,并对外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请区属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协助推荐其中一个或若干类别的专家组成员人选,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或实务工作者踊跃报名,人数不限。
(二)请相关单位于2018年6月25日前对符合条件、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填写《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见***)报送至我局社管科汇总(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号3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zj-sgk@thnet.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pdf
天河区民政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