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应急管理局加快煤矿分类处置工作
(一)加快推进煤矿升级改造工作。一是督促煤矿建立升级改造专班,落实专人负责煤矿升级改造审批手续的办理,按照4月30日前完成矿区范围的划定,12月30日前完成行政审批手续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二是做好煤矿升级改造指导服务工作,按照上报文件“不过夜”的要求,及时审查转报煤矿上报的资料,争分夺秒开展煤矿升级改造工作。三是及时将煤矿在升级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反馈职能部门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确保升级改造煤矿在12月底前完成各项审批手续任务。
(二)加快推进升级改造煤矿的复工工作。一是督促煤矿平行开展工作,在编制储量核实方案时同步编制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在编制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时同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力争在较短的时间达到复工条件。二是协调部门同步审查煤矿上报的方案,缩短方案审查时间。三是加快开工令的办理,条件成熟一个,立马开工一个,迅速复工一个。
(三)强化监管,倒逼煤矿加快升级改造审批手续办理。严格按照川应急函52号文件要求,加强升级改造煤矿监督管理工作,倒逼煤矿把升级改造手续的审批作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矿加快手续办理进度。煤矿未取得合法证照前,一律不得从事生产作业,否则取消升级改造资格。
(四)有序推进煤矿关闭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对处置方案批复的9家关闭退出煤矿,坚决在6月30日前完成关闭验收工作,坚决关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