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2020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通知
各产废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要求,现组织开展海珠区2020年度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申报登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范围
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在本区辖内产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均应依法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时限如实进行申报登记。
二、申报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31日
三、申报登记内容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二)生产情况。包括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产品等(只有工业企业需要申报此项)。
(三)2020年实际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四)预测本单位2021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制定2021年管理计划。
四、申报登记方式
产生医疗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在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59.41.9.129:8082/gzgfqy/login,)进行申报登记,其他产废单位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gdeei.cn/gfjgqy-mh)进行申报,以上网址都只能用谷歌浏览器。
未注册的单位,应先申请账号,再进行网上申报登记。
申报登记通过后,在2021年第一次转移危险废物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管理计划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转移联单。
五、工作要求
2021年1月1日起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并于1月31日前提交申报登记数据。我局于1月31日前完成对产废单位提交数据的审核工作。
(一)高度重视、及时完成。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是一项长期的法定工作,是收集汇总全区固废污染源基础数据和动态变化情况、摸清我区固体废物产生量底数的必要手段,是全区固废监管、事故应急响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等工作分析研判的重要抓手,各产废单位要高度认识,按时限、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度固废申报登记工作。
(二)保证数据真实。我局将对申报数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固体废物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登记数据的实效性和真实性负责。对拒报、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产废单位,我局将依法立案查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