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供销西南冷链物流达州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
达州骐骥供销冷链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供销西南冷链物流达州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中国供销西南冷链物流达州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该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魏兴镇友谊村 1 组、2 组、4 组、7 组、8 组、12 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占地339亩,建设内容为仓库(现代化生鲜冷库、医药仓储设施、常温标准仓库、救灾物资储备库)、中央厨房配送基地、厂房、农产品及中药材展示交易中心(含农副产品、花卉、中药材展示交易中心)、餐饮、宿舍、综合办公楼、汽车维修、保养等服务设施。以及配套的厂区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汽车维修场所:不对外洗车,仅对本项目内部车辆和运货车辆进行洗车服务,维修仅包括轴承检查、胎压检查等,无喷漆、打磨,年维修量约100辆。项目总投资506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7.5万元。项目取得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通区发改审[2020]26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函(预审2020)1号),以及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6AMLN00Q)。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建筑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魏兴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 A 标排入州河。营运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通川区魏兴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排入州河。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选用环保、先进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实行封闭运输,施工围挡(不低于2.5m),安装雾化降尘装置,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装修阶段对油漆桶及时清运、处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营运期中央厨房生产油烟废气经油烟集气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汇同天然气燃烧废气,引至屋顶1#排气筒(15m)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2#排气筒(15m)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硬质围挡。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夜间施工作业,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车间屋顶安装低噪声轴流风机,进行基础减震、设置隔声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废料分类收集后,作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堆埋;下角料、破钢管、断残钢筋头、包装袋以及废旧设备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餐厨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包装废物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过期药品由厂家委托资质单位收集处理;隔油池废油经专用防渗防漏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固废放于危废暂存间内(10㎡),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设置标识、标牌,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建设及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0日
抄送: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都艺博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