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高新分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6号)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20〕29号)有关规定,将在全市全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以下简称“学徒”)制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程”,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2020年培训学徒400人以上;2021年力争年培训学徒600人左右。
二、基本内容
(一)培养对象和模式。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二)培养主体职责。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部分培训任务,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加强在校学习管理。学徒应按照培养协议,自觉履行义务,接受导师的指导,学习提高技能,完成培养任务。因学徒本人原因,提前结束学徒制培养的,学徒应向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三)培养目标和方式。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技术工人为主。要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下同)。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对学徒进行技能评价。支持企业推行“车间+教室”互动培训教学,推广集中学、分散学、掌中学、网上学等新型培训模式,鼓励培训机构以“送教下车间”为主要形式开展培训。
(四)培养补贴期限。学徒制培训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期限应长于学徒制培训期限。其中,对新招用人员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转岗人员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组织实施
(一)培训计划申报和下达
1.培训计划申报。企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完善学徒培训计划方案(申报表、名册),报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
2.培训计划审核。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企业属地(工商注册为准)原则,采取“分散受理、集中审核”方式,以“有条件、基础好、意愿强”为标准,对本辖区内申报的学徒培训计划进行集中审核。
3.培训计划下达。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当期审核结果,及时拟定培训计划,通过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当期培训计划。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企业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组织开班。
4.列入培训计划的基本条件。企业:信用状态良好,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培训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含企业培训中心),取得开展相应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具备培训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具备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和培训技术标准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
(二)计划审核备案
1.备案。学徒培训以企业属地管理原则备案,各类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应将备案材料送企业所在地就业服务部门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以技师、高级技师为培养目标的学徒培训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制度受理相关材料。企业备案完成,及时组织开班培训。
2.备案材料。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表》(详见***1)、学徒培训方案、《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学徒名册》(详见***2)、《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详见***3)、《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详见***4)、《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5)《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信用承诺书》(详见***6)、企业职工培训管理制度和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相关文件及企业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信息等材料。
(三)培训组织实施
1.培训组班。学徒培训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大型企业可以单独组班;同类中小企业可由行业、企业协会组织联合班;工业集中区的小、微企业可由所在地培训机构牵头组织联合班;每个班的学徒一般不超过60人。
2.方案制定。企业或培训机构等要制定培训方案、构建课程体系、开发培训教材,确定培训总课时、课程课时、培养导师(教师)、课程学分评定办法等。培训课时原则上以384课时/年(即平均每月32课时)为基准确定,实践类课程课时数一般不低于总课时数的60%。
3.课程设置。培训课程基于专业知识(含疫情防控)、操作技能(含急救、防灭火等安全基础技能)、职业素养(含工匠精神)、岗位相关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规范四个模块内容设置。其中,新招用人员培训课程应涵盖以上全部内容,转岗人员培训课程以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规范等方面内容为主。课程开发步骤一般包括确定培训任务、构建课程体系、制定课程标准等。课程类型一般分为通用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操作技能课程等三类。有条件的单位和机构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培训和考核,应用“互联网+”设置线上课程,开发手机APP、微课、职业培训包等。
4.师资安排。企业应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企业导师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班组长),1名企业导师日常带徒人数一般不超过6名。企业导师着重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帮助学徒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使之能够达到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技能岗位工作的能力。培训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学徒班组管理,为学徒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和职业素质培育,做好与企业实践技能的衔接。
5.培训学制。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在技工院校参加培训的学徒累计学分达到要求的,可参加考核合格后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要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
6.培训资料。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将培训组织和管理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查验。培训资料至少包括培训教案、课程试卷培训台账(详见***7)、培训方案、培训日常检查记录、培训进度检查记录、学员培训满意度调查表、企校沟通会议纪要、师徒合同、师带徒效果验收资料、培训现场相关照片或视频资料等。
(四)考核评价
1.评价内容。学徒制培训考核评价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指导,以培训课程考核成绩为基础,以企业生产岗位能力为核心,评价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课程成绩、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职业技能等几个方面。
2.评价方式。(1)课程考核。每门课程结束后严格按照培训方案规定的课程评定办法实施考核。(2)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工作绩效考核。由企业根据学徒在培训期间的实际表现评定。(3)职业技能评价。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组织职业技能综合考试,考试合格的获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对于国家、行业已颁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的培训工种,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评价,评价合格的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3.评价结果认定。(1)学徒培训合格须具备的条件:未发生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事件;必知必会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安全生产和工作绩效考核成绩均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2)获取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须具备的条件:在技工院校注册非全日制学籍;未发生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事件;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学分制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四、经费保障
1.企业工资津贴。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鼓励企业根据生产实际弹性安排学徒培训时间,为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学徒正常计发工资。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2.企业费用列支。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3.政府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关于印发
4.其他补贴。对参加学徒培训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参加学徒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作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实施。
(二)加强监督管理
1.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企业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对企业新型学徒实施实名制信息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参训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培训职业(工种)、培训班次、培训时间、考核成绩、技能等级和联系方式等,以备查验。
2.补贴申领与拨付管理。学徒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在学徒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向所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资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企业据实拨付补贴资金。申报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明细表(详见***8)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编号或复印件、学徒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384课时/年理论、实操授课佐证资料;不低于10次的培训影视资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
3.强化培训全程监管。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培训监管制度,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过程、培训结果加强监管,实时监控,严格考核验收。要加强辖区内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的中期检查和定期抽查,及时通报公示项目实施情况(特别是学徒流失情况),对实施不规范的单位责令整改、停办。对学徒流失率超过50%的项目,停拨后续补贴资金。对企业与培训机构存在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当年承担的培训任务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三)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动员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学徒培训,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影响力和覆盖面。强化典型示范,突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典型经验和良好成效。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推广动员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工作落实。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对接企业,全面推进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组织实施,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严格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过程、培训结果的考核验收。企业要切实履行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培训台账,详细记录参训学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学历、培训职业(工种)、学校班次、培训时间、考核成绩、技能等级和联系方式等,以备查验。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每年11月中旬前将辖区内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开展情况(含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情况汇总表)报送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
***:1.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表
2.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学徒名册
3.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4.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5.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预支)申请表
6.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信用承诺书
7.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后补资金结算申请表、企业新型
学徒制培训后续补贴申领明细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1
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培训合作机构:
申报时间: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财政局 制
填 写 要 求
1.本申报表由申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填写。
2.所在行业请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3.统计数据的日期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
4.请用A4纸双面打印,每份申报表单独装订,不另单做封皮和装裱。
一、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单位基本情况
地 址 | 邮 编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工作负责人及电话 |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其他企业 | |||||||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及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代码、3位数字 | 企业经营范围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上年 销售收入(万元) | ||||||
职工总数 | 技能岗位职工 人数 | ||||||
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待遇与技能挂钩激励机制建设情况 | |||||||
合作院校概况 |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内容
学徒制试点总人数 | 各班次人数 | 培养职业(工种) | 培养目标(职业资格等级) | 培养起止时间 | 合作院校 |
达州市达竹职业培训学校 | |||||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1.学徒培养方案及推进举措(包括培养目标和方式、教学方案制订、教学过程安排、教学管理制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建设等) 一、培养目标:
二、培训方式:
三、培养对象:
四、培训内容与学制
五、教学管理制度
六、质量评价体系及考核制度建设
|
2.具体实施步骤(进展计划) 一、统计与申报
二、启动
三、实施
四、培训考核及总结
|
3.预期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应用范围、受益面等)
一、预期目标:
二、受益范围:
|
四、工作保障
保障措施(包括支持政策、经费投入、师资配备等,可附有关文件)
企业签章 2020年 月 日 |
五、审查意见
所在地就业部门初审意见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意见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2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学徒名册
年度:2020年度 培训班次:2020XXXX
企业名称(盖章): 培训机构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序号 | 姓名 | 学徒类型(新招/转岗)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培训工种 | 培训等级 | 培养期限 | 培训起止时间 | |
工种 | 等级 | |||||||||
***3
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学徒):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6号)文件要求,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培训目标
培养学徒成为甲方需求的 等级技术工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加快甲方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工种和期限
培训工种名称:
培训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三、培训内容
乙方所在岗位相关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规范等。(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增加培训内容,可另附培训计划)
四、质量考核标准
乙方培训期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
培训过程中,甲方针对培训内容采用 等方式对乙方进行课程学习及岗位实践评价。(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附具体评价标准)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与合作培训机构共同确定学徒制培训方案和计划,并向乙方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期限、质量考核等内容。
2.甲方负责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乙方对企业导师,安排培养任务,帮助乙方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使之能够达到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技能岗位工作的能力。
3.甲方根据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对乙方在企业培训期间的安全、学习等实施管理及考核评价。
4.甲方负责支付乙方的培训费用。
5.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资。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培训期间认真接受甲方和合作培训机构的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因违章违纪造成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在培训期间有义务接受企业和培训机构的管理、考核与评价。培训期限内,乙方应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各项知识、技能,不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相关要求。
3.乙方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工艺流程等,因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培训期限内,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被中止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5.培训期限内,因乙方本人原因,提前结束学徒制培养而未达到预定培训效果的,乙方须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调解。
2.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各企业可根据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约定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4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企校合作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培训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6号)文件要求,为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传统的学徒培养方式,充分发挥企校双方优势,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多赢,共同发展。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共同培养学徒。甲方主要通过导师带徒方式,乙方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培训方式。(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培训机构约定具体培训方式)
三、合作内容及期限
甲乙双方根据甲方需求共同组织实施培训,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相应培训任务。计划如下:
培训总人数 | 职业 (工种) | 等级 | 起止时间 |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安全生产岗位相关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规范等。甲方侧重 等内容,乙方侧重 等内容。(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培训机构商定具体内容)
四、培训费用
甲方依据 标准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支付方式为 ,支付时间为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费用凭证。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联合乙方共同确定学徒制培训的方案和计划,明确培训方式、内容、期限等。
2.甲方应与每位学徒签订培养协议,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
3.甲方负责选拔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并对导师的教学过程、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价。
4.甲方负责对学徒进行企业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确定学徒培训方案和计划。
3.乙方要结合甲方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
4.乙方应为学徒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并有专人负责做好与企业实践技能的衔接。
5.乙方负责学徒在学校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培训机构约定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5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 |||||||||||
序号 | 培养工种(岗位)名称 | 申报学徒人数 | 培养 期限 | 补贴标准 | 预计补贴 培训资金 | 预支 比例 | 预支 金额 | ||||
1 | 4000元/年/人 | 50% | |||||||||
2 | 4000元/年/人 | 50% | |||||||||
3 | 4000元/年/人 | 50% | |||||||||
4 | 4000元/年/人 | 50% | |||||||||
5 | 4000元/年/人 | 50% | |||||||||
6 | 4000元/年/人 | 50% | |||||||||
7 | 4000元/年/人 | 50% | |||||||||
8 | 4000元/年/人 | 50% | |||||||||
9 | 4000元/年/人 | 50% | |||||||||
合计 | 4000元/年/人 | 50% | |||||||||
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预支资金总额(单位:元) | 人民币大写: | ||||||||||
企业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市就业局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社局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部门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6
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信用承诺书
申报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计划申请资金总额 | 万元 | 申请预拨财政资金 | 万元 |
所在地 |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规定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补贴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学徒流失率超过50%,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主动放弃补贴资金。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7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台账(备查资料)
企业名称: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培训职业 (工种) | 技能 等级 | 企业 导师 | 培训机构名称及班次 | 指导 教师 | 培训 时间 | 考核 成绩 | 联系方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8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申领明细表
申领企业盖章: 培训合作机构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培训工种 | 等级 | 培训期限 | 培训时间 | 取得证书 及编号 | 申领 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