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3年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补贴资金的公示
为保障我市生猪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提高生猪自主供给率,按照《广州市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2013年,我局牵头会同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工商局等单位认定了第一批广州市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以下简称“定点基地”)99家,并于2013年10月16日起对定点基地供穗生猪进行统计,实施定点基地供穗生猪财政补贴政策。
2013年定点供穗生猪财政补贴,经组织定点基地申请,根据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核定的定点基地供穗生猪数量,以及检疫、违禁药物监测合格情况,由市物价局联合我局及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审核汇总,并请示市政府同意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符合要求的井冈山市新盛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定点基地,对直接进入屠宰场的167694头供穗生猪补贴,每头补贴15元,补贴金额2515410元(详见***),经我局研究,拟办理拨付手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4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补贴情况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广州市农业局反映。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
监督电话:市农业局畜牧处 020-86351670
市监察局派驻市农业局监察室 020-86394879
电子邮箱:gzxmtj@126.com
广州市农业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