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4〕9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自2012年,我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季”活动,开创性组织开展大规模“双盲”突袭式应急演练以来,取得良好成效,受到国家、省相关单位的高度肯定和关注,演练经验被***主管的《中国应急管理》杂志登载、被省政府在全省推广。为巩固工作成果,深化应急演练活动,推进应急演练向镇(街)、村(居)全面铺开,根据市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穗府办〔2012〕28号)精神,并经市领导同意,定于2014年7月—9月开展“应急演练季”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
2014年“应急演练季”活动,市成立“应急演练季”活动领导小组,由谢晓丹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刁爱林副秘书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应急办邓庆彪主任任副组长,各区(县级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应急演练季”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重要性,相应成立本地本单位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和演练经费,切实做好“应急演练季”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演练工作圆满成功和安全有序。各区(县级市)政府应急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街(镇)的应急演练工作。街(镇)及区(县级市)属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切实推动科学有效的演练工作。市应急办成立督导组开展应急演练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应急演练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梳理预案,强化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基层单位预案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演练、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组织人员梳理和修订现有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和突发事件响应处置程序等,创新演练形式,丰富演练内容,提升演练成效。要严格按照“双盲”突袭演练的规则(不预先告知演练时间、地点和事件类型)开展,科学制订竞赛组织方案和评分标准与细则,因地制宜设置“双盲”突袭演练科目,绝不能因为担心发生风险而降低演练标准,确保演练实效。要突出现场指挥官的作用,确保现场指挥统一、有序和高效,各地、各单位领导要担任现场指挥官,负责决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指挥和调度现场处置力量、统筹调配现场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应急装备、设备等)、协调有关单位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等。
三、排查隐患,强化实战
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易发的突发事件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认真细致开展排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特别是组织开展燃气、油气、地铁、水务三防、危化品、地质灾害等事关民生科目的应急演练。要严格落实新编预案半年内开展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1次的规定,近两年来还没有开展演练的专项应急预案,必须纳入今年演练计划;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市建设、高危行业、民生类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应在活动举办前至少综合性演练1次;街(镇)、居(村)等基层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
四、积极筹备,赛出成绩
今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继续以“双盲”突袭应急演练为主题,通过竞赛形式开展以全市各街(镇)及区(县级市)属有关部门为主体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竞赛。每场演练设定含有3个以上事件种类的复合型突发事件,主要检验应急决策、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联动、信息报送、媒体应对、应急处置等环节。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准备阶段(7月上旬—7月中旬)。各地、各单位梳理现有应急预案,排查风险隐患,宣传动员、制订演练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9月中旬)。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演练竞赛。街(镇)“双盲”突袭演练竞赛由区(县级市)应急办负责牵头组织,随机确定演练科目、演练时间、演练地点,组织开展演练竞赛。
3.总结评估阶段(9月下旬)。各地、各单位分析评估2014年“应急演练季”活动成效,查找演练的不足和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各区(县级市)从参演单位中评选出2名标兵奖,连同书面总结、每场演练记录(题库、图片、视频、专家点评)等资料上报市应急办。市里将为竞赛活动设立最佳组织奖5名,主要表扬区(县级市)政府组织协调能力、应急演练效果等。
(二)开展督导。
演练督导主要分为现场督导和书面督导。一是市成立4个督导组,主要由市应急办领导、市应急管理专家及工作人员组成,随机前往演练现场观摩、指导和检查各区(县级市)应急演练活动。二是“应急演练季”结束后,检查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演练书面总结、演练记录、专家点评等材料。
(三)汇报演练。
10月,市应急办根据各区(县级市)上报的“双盲”应急演练标兵单位,从中挑选1至2个单位开展汇报演练。
五、强化评估,认真总结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演练分析评估制度,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活动全过程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演练成效,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难点问题,真正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的目的。
请各地、各单位于7月15日(星期二)前将演练工作方案和演练工作联系人(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等,详见***)报市应急办。“应急演练季”活动结束后,各区(县级市)将书面总结、每场演练记录(题库、图片、视频、专家点评)、标兵名次成绩单等资料于10月15日(星期三)前报送市应急办。
***:2014年广州市“应急演练季”活动市直各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11日
(联系人:王雄,联系电话:83123148,传真:8334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