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司法局武胜县公安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曹小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一)明确普法责任。按照中共武胜县委办公室和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规定,梳理出与生产生活经营相关的部门,督导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加强相关领域法治宣传工作。把履行普法职责作为七五普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本部门普法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责任机构和具体责任人。
(二)细化普法任务。根据三定方案规定,司法局立足承担全县普法职责的本职,积极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住建局等与生产生活经营密切相关的单位,要求相关单位结合职责根据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制定普法长期规划、普法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具体措施。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司法局将定期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等与生产经营职能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普法宣传工作督导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激励,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严格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一)规范权力清单。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执法部门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梳理本部门的权力清单,提交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后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权力。
(二)明确行政执法监督重点。2019年9月制定并以武胜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武胜府发领办函〔2019〕9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食品安全、道路运输、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通过加强对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安等单位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督导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务必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要明确法制审核范围,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法制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武胜县司法局 武胜县公安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