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认真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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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来源:广宁人民广播电台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日前,全县农村有1015人和673户每月均领取到计划生育奖励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是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机制的重要体现。据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我县从2004年开始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只生育一个子女、纯生二女、婚后没有生育的三种农村居民给予计划生育奖励金,帮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养老等后顾之忧。同时,我县还从2004年10月起对符合《广宁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条件的节育户自实行节育之月开始,每月都给予计划生育奖励金,以提高他们的经济社会地位,鼓励育龄大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记者 谭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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