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肇庆市鼎湖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一、培训内容
培育高素质农民66人,由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育任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实地学习、参观考察、生产实践和在线学习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不少6天(且不少48学时)。
二、申报条件
(一)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三)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具有:1.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2.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4.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服务能力等;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能够履行《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培育内容与要求”相关设置;
(八)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九)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以及2018年或2019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不能参与遴选2020年的培训任务。
三、项目资金
本项目中央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按相关程序拟全额支付予承担本项目的培训机构,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评审、培训、验收等)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四、申报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4月5日。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提供申报材料,参加遴选。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文件、以前开展农民培训证明材料等。于2020年4月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邮寄到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农业农村局。
(二)专家评审。由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在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至少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得分最高选用。
(三)公示备案。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肇庆市鼎湖区2020年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省、市备案。
联系人:曾***、梁***
联系电话:0758-2625688
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