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肇鼎府规〔2021〕4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鼎湖区城市生活垃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肇鼎府规〔2021〕4号

ZDFG2021004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鼎湖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市驻区各单位:

  现将《鼎湖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鼎湖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大鼎湖城区(含坑口、桂城、广利街道办事处)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价〔2013〕112号)等精神,结合鼎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 凡在鼎湖城区范围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进城设摊销售(收购)货物的摊(货)主,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纳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市政中心)是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具体负责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工作。

  第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必须使用环卫专用车辆运输,未经区城管局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运城市生活垃圾到鼎湖城区垃圾中转站以及设置垃圾消纳场地。

  第二章收费标准及征收方法

  第六条 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经鼎湖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由区市政中心直接收取或委托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鼎湖供水分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代收。

  第七条 居民住户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

  居民住户按每户8元/月标准计收(沿街居民所经营或出租的门店,垃圾处理费按本实施细则第九、十、十二、十三、十四条计收),居民的出租屋按户数按每户8元/月标准计收。

  第八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产生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

  按办公场所的建筑面积(房产证、租约、实地测量面积)计收。40㎡(含40㎡)以下按每月75元计收;41㎡-100㎡(含100㎡)按每月100元计收;101-200㎡(含200㎡)按每月125元计收;201㎡以上按每月150元计收。各办公场所的具体计收数额由区市政中心核定。

  第九条 餐饮、娱乐业、宾馆、招待所、旅社(店)、医疗等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

  按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房产证、租约、实地测量面积)计收。40㎡(含40㎡)以下按每月75元计收;41㎡-100㎡(含100㎡)按每月100元计收;101-200㎡(含200㎡)按每月125元计收;201㎡以上按每月150元计收。各经营场所的具体计收数额由区市政中心核定。同一个经营者有多个经营场所的分别按上述面积计收。

  第十条 餐饮娱乐业以外的经营性服务企业门面、个体经营户(含医疗门诊)商铺的垃圾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

  按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房产证、租约、实地测量面积)计收。15㎡(含15㎡)以下按每月25元计收;16㎡-30㎡(含30㎡)按每月40元计收;31-40㎡(含40㎡)按每月75元计收;41-100㎡(含100㎡)按每月100元计收;101-200㎡(含200㎡)按每月125元计收;201㎡以上按每月150元计收。各经营场所的具体计收数额由区市政中心核定。同一个经营者有多个经营场所的分别按上述面积计收。

  第十一条 街道摊点、临时摊点、流动摊点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

  按摊(点)计收,每摊(点)5㎡内2元/天,每增加1㎡加收0.5元,生活垃圾重量达1吨以上(含1吨)的按每天150元/吨计收,由区市政中心派员收取。

  第十二条 以上第八条至第十一条的单位、店铺或摊点是指日产生垃圾量1桶以下(不含1桶,每桶容量0.36立方米,重50公斤,下同)的单位、店铺或摊点。

  第十三条 日产生垃圾量1桶以上(含1桶)的办公、经营场所及各类市场、商场、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厂矿、村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

  按每桶200元/月计收,由区市政中心每天派车清运一次,并由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与单位、店铺确定桶数。日产生垃圾量1桶以上未够2桶的,按2桶计算,如此类推。

  第十四条 未纳入上述收费范围或类别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参照以上相类似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区市政中心与产生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协商计收,并报区城管局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第十五条 经协商由区市政中心直接收费的,或因故不能通过自来水公司代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居民或单位,由区市政中心按规定组织人员***收取。

  委托自来水公司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各居民和单位按月在缴纳水费时一同缴纳。

  第三章实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制度

  第十六条 部队、义务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减半收取。

  第十七条 低保户、残疾人、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下岗或失业单身居民,按每户1元/月计收。

  第十八条 五保户、烈属户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十九条 符合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条件的人群,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请一并提交自来水《缴费卡》)、***《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申请表》1份,以及携带不同类型减免所需证件:低保户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户、下岗或失业人员单身家庭户持《广东省就业创业证》,烈属户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五保户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递交给区市政中心核对(上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再由区市政中心报区城管局审批核发垃圾处理费减免凭证后,可以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未经批准的,按规定标准征收。

  第四章收费工作管理与处罚

  第二十条 垃圾处理费交纳对象的情况如有变动的,应及时向区市政中心申请复核,以便调整缴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城管局要经常对区市政中心核定的各单位具体计收数额进行复核,对有误的应该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二条 收费单位要公示收费文件依据,收费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工作证,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出具合法票据。

  第二十三条 对委托代收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允许从其代收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不超过1%的手续费。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交纳垃圾处理费的,由区城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拒不缴纳的,由区城管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区市政中心必须建立交费户的相关档案,切实加强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管理,做到应收的不漏,应免收的不收。

  第二十六条 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严禁截留和挪用。区市场监管、城管、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该收不收、不该减免乱减免和不按规定列支使用垃圾处理费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鼎湖区各镇的垃圾处理费收费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城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鼎湖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细则》(肇鼎府办〔2010〕80号)同时废止。

  ***: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申请表


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住址


电话


证件名称及号码


用户自来水缴费卡电脑编码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意见

                  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区城管局审批意见

                  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第十九条 符合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条件的人群,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请一并提交自来水《缴费卡》)、***《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申请表》1份,以及携带不同类型减免所需证件:低保户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户、下岗或失业人员单身家庭户持《广东省就业创业证》,烈属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五保户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递交给区市政中心核对(上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再由区市政中心报城管局审批核发垃圾处理费减免凭证后,可以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未经批准的,按规定标准征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委各部委,区人民武装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区属各院校。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印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20:19:34重新编辑
深圳松岗燕川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溪头第八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洪桥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合水口宏茂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马山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下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合水口文阁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北环路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金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光明农场柑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西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上村元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李松蓈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大围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上村下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红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南庄新村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李松蓢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塘尾兴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成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石围油麻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高明区更合镇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公示
  2. 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小学安装消防设备工程中标公示
  3. 助力环境整治共建美丽社区——高明区审计局开展巩卫专项整治志愿服务活动
  4. 关于欣雅花苑B区48楼地下车库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5. 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区发规统局(发改)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会
  6. 97名困难学生国庆前可领助学金
  7. 小小优待证温暖军人心
  8. 开江县城区2022年5月1日环境空气质量
  9.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01 18:41:46
  11. 未主动报备不配合流调这些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12. 龙洞街龙洞街道举行粤心安项目心理工作室揭牌仪式
  13. 通川区召开2022年达州环保世纪行通川活动协调会
  14. 达州市水务局关于达州市水电站重点监管名录(小型)达州市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的公示
  15. 邻水县疫情防控期间城区封闭区域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指南
  16. 关于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沿口光东诊所)
  17. 2017明城镇法治示范乡村工程招标公告
  18. 省应急厅到我区指导奋战50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工作
  19. 关于雄源轩民丰楼联合开发规划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20. 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1. 佛山市佩安婷卫生用品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22. 高明区国土资源信访投诉举报电话通道
  23. 高明首辆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车上路试运行
  24. 荷城街道河江北联美丽高明道路硬底化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5. 张爱军到广宁县调研绿色能源开发建设工作打好绿色能源牌激活发展新
  26. 调研基层党建慰问老党员
  27. 截至5月17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28. 村社结队共兴产业——县供销社微改革微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主题活动
  29. 筑牢景区安全防火墙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保驾护航
  30. 宣汉县政企联动打通医保服务绿色通道
  31. 车陂街车陂街防疫普法两不误共促和谐不停步
  32.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召开汛前防汛工作动员会
  33. 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技工类学生生活补助的公示
  34. 达川区推动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35. 严卫东赴渠县调研督导防洪度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6. 武胜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37. 区环运城管局(交通建设)组织开展校车途经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行动
  38. 杨和镇到访交流开展廉洁村居建设工作经验
  39. 区妇联举办心手相牵共同成长主题沙龙活动
  40. 落实约谈制度督促医院整改提高
  41. 区妇联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参与志愿服务走访慰问送温暖
  42. 情系基层送温暖
  43. 高明区首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揭牌
  44. 关于江滨香格里三期(50栋至54栋55栋至68楼三期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公示的通告
  45.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有资产合水片区发包项目中标公示
  46. 3名墨脱医护人员到高明拜师
  47. 拆柜破高冷服务暖人心
  48. 开江县城区2022年4月30日环境空气质量
  49. 渠县有庆镇干事创业强雄心为民服务更贴心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50. 渡口土家族乡正四心谋发展抓实抓细各项重点工作
  51. 区市场监管局520世界计量日计量工作宣传片
  52. 达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超调研林长制工作
  53. 万源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春季中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别资助项目
  54. 市妇联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家庭送温暖
  55. 达州市2022年中考政策出炉
  56. 武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拨付各种补贴的公示
  57. 市对我区进行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
  58. 轻松寄情——得闲放轻松小组第六节
  59. 区中医院参加佛山市弘扬大医精诚主题演讲表演比赛喜获佳绩
  60.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鹏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61. 佛山市高明区兆丰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62. 招标公告高明区更合镇渡水村道路面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63. 关于2017年村居公共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河江社区)
  64. 关于林江华住宅楼加装电梯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65. 区住建部门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学习会议
  66. 荷城街道公办小学第二轮报名结束
  67. 开江县四不两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
  68. 开江县城区2022年4月29日环境空气质量
  69. 渠县审计局开展传帮带活动推进业务能力建设
  70. 关于天河区第三保洁所固定资产报废的公示
  71. 达川区河湖长制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召开
  72.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汛期户外广告及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73. 通川区教科系统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强力构筑监督体系
  74. 邵革军前往万源市调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疫情防控春耕生产及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75. 张彤在邻水县督导时强调从严从紧抓好联防联控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
  76. 关于武胜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建五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的公示
  77. 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78. 吴志坚主席率团赴山西太原考察
  79.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工作的通知
  80.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餐饮场所防控措施的通告
  81. 结合实际贴近实战力求实效——高明区开展2021年防汛抗洪应急抢险救援演练
  82. 明城镇举办2015年未婚职工联谊活动
  83. 招标公告——高明区更合镇高村村委会高村自来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84. 合和大道绿化改造提升和合和大道迳尾出口绿化工程主题林工程中标公示
  85. 定向送岗1082个高明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顺利举办
  86. 纪念中学公益巡回演讲举行
  87. 截至5月16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88. 开江县组织召开稻水象甲防控现场培训会
  89. 有庆镇完善机制强化举措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90. 宣汉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召开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
  91.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参观大匠之门——齐白石师生艺术特展
  92.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召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93. 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打算
  9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12:11:47
  95. 达州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综述
  96. 武胜县民政局关于武胜县城乡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者递补人员名单的公示
  97. 西安实验小学举行广播操比赛
  98. 近2000条问题本周五前将获答复
  99. 关于对2021年第五届高明区创意创新创业大赛(中小学生组)参赛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100. 非革命老区冲尾村标准化公厕及入户村道巷道硬底化建设工程(第二次)中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