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人民政府
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410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383)和《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新安镇人民政府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bps.gov.cn)和屏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pszwgk.ybp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0831-5620305)。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开展督促指导,编制主动公开目录等措施,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围绕工作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了新安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18条,政务新媒体共公开849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的情况。本单位开办政务微信1个,公开政务信息主要依托县政府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两大网站平台。新安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信息发布适时更新,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更新频率为4天/条、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频率为5天/条、政务新媒体更新频率为2天/条,切实做好平台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2020年,县政府依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公开信息的错别字等情况进行监管。在县政府的监督下,新安镇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销号处理,在确保政务信息数量的前提下,质量也得到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在公开信息的内容的保障和公开的渠道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公开内容不够深化、政策解读不够生动、工作推进不够平衡等问题。
2021年,我镇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目录,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切实抓好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载体,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来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增强信息可读性和亲和力。三是进一步做好主动性公开,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