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珙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按三定方案规定,珙县民政局的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贯彻落实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地名调查、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乡、村级边界争议的调处;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培训,制定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改革;贯彻落实殡葬有关法规政策,负责推进殡葬改革,查处殡葬违法行为,负责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统计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以“民政项目年”活动为载体,以打造“五个民政”为目标,持续完善民政政策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全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因地制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切实对照新时代民政“三最一专”主责,开创民政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局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民政局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下属事业单位5个。下属事业单位包括:珙县殡葬管理所、珙县社会救助帮扶管理中心、珙县婚姻登记处、珙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珙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4598.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8.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459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04万元,占6.79%;项目支出4285.97万元,占93.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98.0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8.0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3.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1万元、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98.0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405.46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3.07万元,占86.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1万元,占0.28%;农林水支出600万元,占13.05%;住房保障支出21.93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7.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界线维护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等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9.2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及依法治村(社区)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二是低保普查、特困群众帮扶、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集中办理等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9.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0年预算数为13.32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及艾滋病儿童基本生活费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0年预算数为59.43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殡葬管理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二是殡葬管理所开展火化工作所需经费的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0年预算数为144.5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贴等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福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8.***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及五险、社会救助站临聘人员工资及五险、敬老院工作经费、五保丧葬补助等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为656.16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等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37.7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16.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对象的临时救助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5.2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三无”人员供养金及护理补贴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18.7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及护理补贴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71.02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及麻风病人生活费等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5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8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21.农林水(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20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群众八项帮扶项目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1.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1.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殡葬专用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殡葬服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珙县民政局所属预算单位共1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2.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8.17万元,减少20.0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珙县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8.65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珙县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珙县民政局4598.0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行政区域界线维护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等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指社区建设及依法治村(社区)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低保普查、特困群众帮扶、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集中办理等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指孤儿及艾滋病儿童基本生活费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指殡葬管理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殡葬管理所开展火化工作所需经费的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指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贴等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福利支出(项): 指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及五险、社会救助站临聘人员工资及五险、敬老院工作经费、五保丧葬补助等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指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等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指城市低保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指农村低保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指困难对象的临时救助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城市“三无”人员供养金及护理补贴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及护理补贴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指惠民殡葬及麻风病人生活费等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农林水(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 指特困群众八项帮扶项目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珙县民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