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珙县加强基层统计站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加强基层统计站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中共宜宾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宜委发﹝2020﹞19号)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立足珙县实际,安排县统计局牵头代拟了《珙县加强基层统计站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送审稿)》。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四上企业(规下、限下企业参照执行)和乡镇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围绕统计数据数出有据,统计资料归档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使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的登记和管理等达到规范化要求。
三、制定过程
2020年12月,县统计局草拟了《珙县四上企业及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初稿)》,第一次征求县级相关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和部分四上企业修改意见。
2021年1月,修改完善后第二次征求县级相关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和部分四上企业修改意见。
四、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结合珙县实际,从全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出发,成立统计规范化建设综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10个工作指导组,24个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制定工作措施,细化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提升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主要内容
(一)工作重点
1.基本单位名录库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单位真实性、运营状态、行业类别、地址等其他指标。
2.企业规范化建设。企业规范化建设分专业开展,主要包括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贸经、服务业等。
(二)结果运用
1.名录库适时维护。一是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二是做好核查记录。
2.提升规范化建设程度。深入分析核查结果,找准规范化建设和调查单位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工作改进措施,建立常态化维护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延伸维护的工作模式,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实施范围
全县辖区13个乡镇基层统计站及所有四上企业(规下、限下企业参照执行)。
(四)组织保障
成立统计规范化建设综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下设10个工作指导组。
(五)工作职责
分别明确县统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商务科技局、县住建城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委目标绩效办和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贯彻落实《统计法》,严格执行基层统计站和企业统计制度等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
2.建立和健全统计台账、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便于查询,并与报表数据相互衔接、数据一致。
3.各类统计报表、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产值计算表等统计资料及各种原始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4.企业生产、经营等财务资料与统计资料相一致,相关数据做到账实、账证、账表、账机四相符。
5.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缓慢、举措不力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将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市规定时间未完成任务、迎检不过关、给全县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部,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