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新增12家协议管理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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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为了方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就近购药,珙县医保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本着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要求,对申请加入医保服务的药店制定了评估程序。
一是严格审查审核申报医保服务零售药店的资质、资料并实地考察;二是组织评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评估;三是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评估结果;四是在公示期满后,将相关资料上报宜宾市医保局、珙县人社局备案同意,县医保局将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范畴。截至2016年8月,珙县新增药店12家,全县协议管理药店达到了68家,极大地方便了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购药报账。
据悉,珙县医疗保险局不断加大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从而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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