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国有林场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珙县国有林场主要承担着对全县国有森林资源的培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维护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主要工作有:加强对全县国有森林资源的培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维护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2016年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和德国政府财政贷款林业可持续经营管理项目;继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科学设置林场岗位,完善保障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部门概况
(一)内设机构
珙县国有林场属于一级预算全额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编制和实有数
珙县国有林场编制总数 27人,其中:事业编制27 人。实有职工24 人,其中:事业24 人,缺(超)编3 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249.61 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61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收入 0 万元。安排支出预算 24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6.17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78.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1 万元;项目支出 33.44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包括运转类项目 13.44 万元,事业类项目 20.0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 01 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森林培育,林业减灾防灾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8 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8.71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 15.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7 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 1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 4.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5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 %。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和加强公车管理,相应减少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费用。目前,我部门保留公务用车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58万元。
六、其他说明事项
2017年珙县国有林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珙县国有林场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