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市场主体信息交换函〔2021〕48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窗口部门:
根据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宜宾市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交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工商发〔2015〕134号)要求,现将近期在县市场监管窗口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附后)传送于你们,请你们根据各企业登记信息,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及时帮助并督促市场主体申办相关许可,认真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宜宾市场主体登记信息
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2021年12月1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04:25: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