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承担高县庆符镇水井村四组建筑石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资源规划发〔2020〕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高县庆符镇水井村四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项目通过抽签方式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抽取的评估项目为高县庆符镇水井村四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具体情况见***1。
二、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具备矿业权评估资质,近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2.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3.主要评估师有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的矿业权评估经历;
4.提交评估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评估人员身份证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反映评估师评估水平、业绩的评估报告名称及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时间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请先将报名表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154088034@qq.com,然后将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送到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 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报名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和公开抽取评估机构项目的时间、地点。此次公开抽签方式选择评估机构,在抽签过程中矿产资源管理、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财务与资金运用等相关股室现场监督公证,并在抽签结果公证后1个工作日内公告抽签结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报名的评估机构均需派代表参加在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的抽签活动,无代表或代表不按时参加抽签活动的评估机构视为弃权。
联系人:游强
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兴盛路152号
联系电话:0831-5217113
***:1.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表
2.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