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完成医疗机构使用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管理,确保广大患者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县食药监局于6月1日10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中,该局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是检查医疗机构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二是检查所使用的诊断试剂的生产企业资质是否齐全;三是检查医疗机构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合格证;四是检查所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五是检查使用的诊断试剂是否按规定要求储存和使用。
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体外诊断试剂使用单位10家。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未及时索取、留存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的问题,有部分医疗机构冰箱内存放着过期失效的体外诊断试剂。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体外诊断试剂的使用行为,强化了体外诊断试剂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