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积极开展困境家庭儿童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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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2015年,为解决我县因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及极度贫困家庭儿童的生活困难,2014年12月开始,县民政局对这类儿童开展了专项救助,分别按350元、300元、280元、22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救助。
截止9月底,全县共受理审批482户困境家庭儿童,月发放保障金14余万元。困境家庭儿童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我县儿童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带来的生活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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