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新规将于2017年8月1日施行
6月3日上午,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为了更好地将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水利工程建设和保护,进一步理顺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在省人大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条例(修订草案)》列入了省政府2015年调研论证项目和2016年立法计划,由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牵头组建了工作组,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动了立法前各项工作的落实。最终经过省人大常委会的三次审议,对原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进行了大幅度修订,重点是结合本省实际,对现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新增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内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修订)》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对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