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蓬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蓬委编发〔2017〕20号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编委会《关于同意成立蓬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批复》(南委编发〔2016〕93号)精神,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将中共蓬安县委蓬安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蓬安县委机关服务中心、蓬安县政府机关服务中心、蓬安县人大机关服务中心和蓬安县政协机关服务中心撤销,整合设立蓬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简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
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接待工作规定和全县重要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县级部门、乡镇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大院后勤事务综合管理,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负责机关大院水、电、气、暖、通信等涉及办公、生活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院内安全保卫和日常值班管理;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负责制定公务用车出行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的调度和管理,为全县公务活动提供后勤保障;负责机关食堂、职工食堂管理;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财务、目标管理、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拟订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计财股
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类财务资金的管理工作。
(三)接待股
负责执行县委、县政府接待工作的各项规定;负责全县重要公务接待工作,统筹指导县级部门、乡镇接待工作;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车管股
负责制定全县公务用车出行管理办法;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调度,为全县公务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五)物管股
负责机关大院后勤事务综合管理,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负责机关大院水、电、气、暖、通信等涉及办公、生活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院内安全保卫和日常值班管理;负责机关食堂、职工食堂管理;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蓬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5名。
中共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1月16日